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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所有来返宁货车须在抵达24小时前预约申报

据“南京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南京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交通口岸防控组4月3日通告,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货运保畅工作,优化管控措施,提升查验效率,保障物流畅通,现就进一步加强所有来宁返宁货车预约通行服务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宁返宁货车均须在车辆抵宁24小时前,通过“我的南京”APP或“南京交通执法”微信公众号进行“宁畅运”预约申报,填报相关信息。相关信息由目的地所在行政区(以下简称“属地区”)向属地企业校核无误后,生成电子凭证。

二、来宁返宁货车及司乘人员在交通卡口完成相关查验后,按填报路线运输、指定地点装驳、指定路线离宁。不再执行运输任务的,纳入居住地属地网格化管理,并根据要求落实市外来宁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三、疫情重点地区来宁返宁的货车及司乘人员,应严格按照《关于开通涉疫地区抵宁货运车辆“宁畅运”预约服务的通告》执行。属地区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全程引导、全程服务、全程闭环、全程监管。

抵宁时,由属地区专人在约定的高速出口候接,引导按约定路线至目的地,落实服务保障和闭环监管,做好车辆及货物的全面消杀,运输任务完成后,由属地区专人送至高速入口离宁,完成闭环管理。

在本市仍有其他运输任务,由下一目的地属地区派专人引导接至目的地,并落实闭环监管要求;在宁过夜住宿的,由属地区专人送至本区“爱心宾馆”。

离宁时,由属地区专人送至高速入口离宁,完成闭环管理。

四、各属地企业、承运人及货车司机应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申报信息准确,配合做好信息校核和闭环管理等相关工作。

五、未按照本通告进行申报,不按约定路线运输、装驳,人员未落实管控要求的,暂停“宁畅运”预约服务资格;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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