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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发布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

4月1日,辽宁沈阳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段继阳在发布会上通报沈阳疫情防控最新消息:3月6日疫情发生以来,沈阳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受到了冲击,特别是3月23日以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困难进一步增加。为此,沈阳市研究制定了《沈阳市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全力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此次《政策措施》支持对象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要是考虑这类群体行业覆盖面广、市场主体数量多,特别是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受疫情冲击大、抗风险能力弱的情况进一步凸显,急需政策帮扶和支持。

《政策措施》共12条,主要内容有:

1。减免房租费用。对承租市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权属物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或免费延长6个月租期。鼓励非国有物业业主与租户在协商的基础上,为租户免租、减租、缓租。

2。实施稳岗补贴。对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小微企业,发放稳岗补贴返还资金,比例在60%以上。

3。对防疫费用给予补贴。对零售、餐饮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对员工核酸检测费用支出按不低于50%比例给予补贴。

4。补贴水电气费用。对因疫情原因停工停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3月份企业产生的水电气费用给予10%的补贴。

5。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针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仍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鼓励各银行机构对疫情期间到期的贷款进行展期。对小微企业2022年一季度新增银行贷款给予贴息,贷款期限为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贴息期限3个月,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按比例给予贴息,贴息比例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LPR利率30%,单个企业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

6。扩大税费减免范围。对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并一次性退还上述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7。落实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政策。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8。减免个人所得税。2022年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9。返还工会经费。对符合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征全返标准的小微企业,继续全额返还工会经费。

10。稳定劳动就业关系。对因疫情导致劳动者不能返岗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用工。实施灵活用工措施,与职工协商采取弹性灵活方式安排工作时间;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11。缓缴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缓缴期至2022年6月30日。

12。缓缴或降低住房公积金比例。受疫情影响企业,可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5%;生产困难的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缴存比例最低至3%。

以上政策措施执行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台记者李承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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