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3月30日电(记者谢建雯)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医保局获悉,为减轻患者费用负担,支持中医药传承发展创新,宁夏将部分医院制剂、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据了解,自治区医保局根据基本医疗保险三项目录调整工作机制,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按程序申报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经受理、评审、测算及议价等程序后,将符合条件的3个中医治疗性医院制剂如消食化滞液、紫参凝胶和筋骨痛消液,以及1个体现中医传统治疗手法的中医诊疗项目腱鞘囊肿挤压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于2022年3月10日起正式执行。
此外,本次目录调整过程中,自治区医保局还引入了准入谈判机制,组织专家对拟纳入支付范围的医院制剂进行议价谈判,并以谈判确定的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其中,3个中医治疗性医院制剂经谈判准入后,价格降幅约为22.37%。
(本文来自于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