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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州:“3+1+N”模式凝聚多方合力保护困境未成年人

检察官牵线搭桥 10岁孤儿有了新家

重庆开州:“3+1+N”模式凝聚多方合力保护困境未成年人

正义网讯(记者满宁通讯员谭岗岗杜莹)“在北京过得习惯吗?”“阿姨,我在姨妈家里很开心……”日前,北京某小学四年级学生浩浩(化名)在电话里向重庆市开州区检察院检察官陈慧敏说个不停。

2021年12月30日,开州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接到了开州区民政局的电话——不到10岁的小男孩浩浩面临生活和就学难题,亟须指定监护人,希望检察机关介入帮助。原来,2012年,浩浩的母亲在其出生不到两个月时去世,他一直由父亲抚养。2021年12月,浩浩的父亲也因病去世,关于他的监护难题摆在了亲人面前。由于浩浩的亲姐姐也有两个年幼的子女,在时间、精力和物质上都无法承担监护职责。而浩浩的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早已过世,他被暂时安排跟随北京的姨妈生活。然而,因为监护问题未解决,浩浩不能在北京上学。

接到线索后,开州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为浩浩一家申请了援助律师。检察官陈慧敏与援助律师一道走访浩浩所在学校、村委会及相关民政部门和公安部门。经了解,姨妈、姨夫对浩浩疼爱有加,且在北京购有住房,收入稳定,具备抚养浩浩的条件。

在尊重当事人意愿基础上,开州区检察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和法律规定,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提出支持变更浩浩姨妈、姨夫为其法定监护人的意见。今年1月4日,在该院支持起诉下,浩浩的姨妈、姨夫就指定监护人向开州区法院提起了诉讼,开州区妇联的工作人员受检察机关邀请全程陪同协助。法院最终指定姨妈和姨夫作为浩浩的监护人。

据了解,开州区检察院探索建立了“3+1+N”工作模式,遇到困境未成年人监护等问题和线索时,当地公安、民政和妇联三部门会在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检察机关寻求法律帮助,由检察机关“牵线搭桥”,与当事人、法律援助中心、儿童福利院、学校、街道社区(村委)及政府各职能部门共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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