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科技大学
疫情防控
请勿翻墙越障
新冠肺炎来势汹汹
为响应疫情防控号召
许多小区和高校采取了封闭管理措施
然而
有的人不服从紧急状态下的封闭决定
出现了翻墙越障外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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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墙越障导致疫情传播
2021年12月16日,一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寒假期间自愿留校,该人员未履行请销假手续,擅自翻墙离校外出,乘坐高铁前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游玩。
12月25日13时2分,安宁市中医医院向当地政府报告了该学生初次核酸检测为阳性的情况,同时将其用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感染科进行留观。12月27日凌晨2点,云南省、昆明市疾控部门复核确认该学生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2
翻墙越障导致身体受伤
2020年12月,17岁大学生深夜翻墙,导致被铁围栏刺穿手腕。尖尖的倒钩样铁器,从小伙右前臂下端刺入,从手腕关节处贯穿,在医护人员两个多小时的救助下,该学生被才顺利救下并送往医院。
无独有偶,2021年3月,湖南某高校女生想要翻越围墙回学校,没想到卡在了学生公寓2米高的外围墙上,防盗铁刺直接扎进了屁股,根据现场情况,消防员爬上围墙、剪断防盗铁刺,才将其成功救下。
诸如此类的事件还有很多,在新冠疫情持续蔓延的当下,“翻墙越障”不论是对于个人还是社会都是“百害而无一利”。希望大家能够以此为鉴,翻墙越障的“高压线”永远不去触碰。
为让大家清楚了解翻墙越障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三款规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规定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六)违反本规定和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
新冠肺炎期间,学校努力保护每一位在校学生的安全,我们应当以大局为重,切勿做出违规违纪行为。
新冠病毒仍在蔓延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希望大家能约束自己监督别人
不再有人违反封闭管理决定
过好自己的生活
待疫情散去之时
我们会在无数个充满花香的风里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