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发布
近日,山西省民政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传来消息,今年起,各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与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联动。
低保标准按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确定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是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低保标准作为衡量困难群众享受低保待遇的主要依据,既要能够满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又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低保制度建制以来,每年省政府都统筹提高保障标准。截至2021年底,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7380元/年·人,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5658元/年·人。
2021年8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我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量化”对低保标准的制定和调整作出规范,从2022年起,各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按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一定比例确定,同步提高特困供养标准。
2022年是山西省实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联动的第一年,省民政厅将指导各市科学、合理确定低保标准,形成与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相适宜的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并在6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