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局日前发布通知,将新修订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新增的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等疫情防控药品,临时纳入本市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新修订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中,新增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安巴韦单抗/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静注COVID-19人免疫球蛋白、疏风解毒颗粒等疫情防控药品。市医保局日前明确临时将上述药品纳入本市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要求相关药品企业及时联系,启动绿色通道,办理新增挂网事宜。
在此期间,医疗机构若临床急需防控药品的,依据有关要求可通过平台备案采购方式进行应急使用,事后做好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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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德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