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日报
日前,省政府印发《江西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十四五”期间,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5%,每县(市、区)每年开展1次“敬老月”活动,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的比例占60%以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60%以上,100%的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要求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建成“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规划》提出,加快发展高质量健康养老服务,让“老有所养”。推进医养结合,公立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采取“医疗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方式收费,依法依规开展养老服务。建设一批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推动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护理床位设置和具有康复功能床位建设,康复护理床位达到40%。
践行积极老龄观,发展老年教育,开发老龄人力资源,让“老有所为”。支持整合利用学校设施与教育资源,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
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提高老年人保障水平,让“老有所乐”。积极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有序开发老年宜居住宅,推进住宅、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等的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待遇水平,逐步推进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共享,实现养老保险跟着老年人走。建立独生子女照料父母带薪休假制度,制定有利于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居住的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