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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将假毒品当真毒品卖,依旧构成贩卖毒品罪

正义网宁波3月24日电(记者蔡俊杰通讯员赵喜林肖启)“好兄弟”铤而走险贩毒,然而他们万万没想到,通过“靠谱”狱友拿到的“货”竟是假的……近日,经浙江省余姚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方军(化名)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判处被告人冯明(化名)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4万元。

“方军(化名)是我的小学同学,他一直都特别照顾我。有一天,他偷偷和我说有发财的路子——卖毒品,说自己有门道搞到好货,我只需要出钱等着分红发财就好。”冯明(化名)回忆道,自己刚开始很纠结,后来对方说所有的风险都是他担,利润一人一半,本金还是我的,两人有多年的交情,加之在对方的再三怂恿下,自己就把家里三万块给了方军用于购买毒品。

用于贩毒的电子秤和包装袋的购买记录

用于贩毒的电子秤和包装袋的购买记录

冯明自此走上贩卖毒品的犯罪不归路,他除了出资购买毒品,还在网上购买了电子秤和包装袋,用于称重毒品与包装毒品。在明知是贩卖毒品的情况下,他还开车送方军至交易地点进行毒品交易。

毒品从哪里来?据悉,方军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九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在获取到冯明的出资后,方军通过服刑期间认识的狱友,购得120g“冰毒”,之后方军先后三次通过微信联系、线下交易等方式与多人进行毒品交易,收取毒资3000余元。

案发后,侦查人员在冯明处搜得“冰毒”102.91克,后经宁波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冰毒”成分为N-异丙基苄胺成分,其与冰毒的外观相似,均为白色晶体,熔点和物理性质与冰毒也类似,但是并无刺激或兴奋作用,故N-异丙基苄胺并不属于毒品。

经承办检察官审查,方军和冯明对于其购买的“冰毒”是假毒品并不知情,但是依旧构成贩卖毒品罪(未遂)。2022年2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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