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武汉3月24日电(记者周晶晶通讯员郝硕)3月17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与区法院签订了《关于加强执行工作法律监督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了解,《意见》指出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执行活动实施监督,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支持和促进人民法院依法开展执行工作的基本原则,并对监督案件的调卷机制、听证工作、案件通报机制、线索移送机制等作出了细致规定。
《意见》创新性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执行案件后应主动告知当事人有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权利,对特定案件可以主动邀请人民检察院监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每年组织两次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同时要求建立法检执行监督联席会议,会议每年至少举办2次,并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建立工作台账。
活动中,江岸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范红学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曹辉共同签署了《意见》。
区法院院长俞薇指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法治共同体意识,全力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要以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为切入点,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的形成和完善;要认真抓好《意见》的落地落实,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和公信力,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江岸区检察院杨屹东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强化执行监督,有利于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对于执行活动增强了公信力、增设了防火墙,增进了工作合力。要继续增进共识,搭建更多交流平台,形成更多理念共识、办案共识,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发展大局;要努力共推,针对机制运行中的具体问题,积极主动沟通,努力推动解决,共同为协作机制运行营造良好的氛围环境;要争取共赢,突出精准监督,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监督智慧,促进法检司法规范化水平的共同提高,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层面的双赢多赢共赢。
最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郭磊指出,此次《意见》的出台是法检两院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加强沟通、积极研判,汇聚加强执行工作法律监督的法治智慧与合力。他表示,区委政法委将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领导、支持、督促法律监督工作,推进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取得更大成效,共同为江岸加快建设“三中心一基地”、现代化强区提供有力执法司法保障。
下一步,针对知识产权等工作,检法两家将继续会签有关法律监督机制实施意见,多维度共建公正有序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