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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温州、嘉兴、衢州、舟山部分地区调整“三区”范围

3月23日,杭州市临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最新通告,明确自2022年3月24日0时起,解除临平区乔司街道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相关管控措施。详情↓↓

杭州市临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9号通告

根据专家组研判建议,经市防指批复决定,自2022年3月24日0时起,解除临平区乔司街道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相关管控措施。

杭州市临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3日

3月24日,杭州市萧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自2022年3月24日6:00起,解除蜀山街道章潘桥村立新自然村区块封控、管控措施。详情↓↓

杭州市萧山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21号通告

根据国家、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相关专家研判,自2022年3月24日6:00起,蜀山街道章潘桥村立新自然村区块解除封控、管控,现通告如下:

1.蜀山街道章潘桥村立新自然村120号农建房解除封控;

2.病例所在农建房东西两侧119、121、132号农建房解除管控;

3.封控区、管控区全部解封后,防范区(东至章潘桥村立新自然村自然河道、南至自然河道、西至五丰路、北至自然河道和村道)同步解除。

解封解控后,以上“三区”转入常态化管理。

特此通告

杭州市萧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4日

3月23日,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最新通告,明确自2022年3月24日0:00起,解除五马街道“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控,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详情↓↓

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通告(2022年第23号)

鹿城区关于解除五马街道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通告

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22年3月24日0:00起,解除五马街道“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控,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

“解封”不等于“解防”。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境外输入与境内多点频发并存,“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十分艰巨,疫情防控丝毫不能放松,全区社会面管控措施依然严格按照第21号通告要求落实到位。

各场所要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除第21号通告中需要暂停营业、暂时关闭及养老院等需要封闭管理的场所外,开放的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温州防疫码+戴口罩”、“限流、预约、错峰”、保持安全距离、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广大市民朋友要继续加强自我健康管理,不聚集、不扎堆,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等防护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佩戴口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年人要积极接种新冠疫苗,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

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3日

3月23日,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3月24日0时起,调整“三区”范围和管控措施。详情↓↓

海宁市关于调整周王庙镇疫情防控管控区、防范区范围的通告

根据国家和省、嘉兴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3月24日0时起,调整“三区”范围和管控措施。具体如下:

一、“三区”范围调整

封控区:范围不变。即周王庙镇格林家园小区13号楼、油车西路128号整栋连大院、梓新景苑51幢。

管控区:与封控区范围一致。

防范区:为原管控区范围。即周王庙镇毛介坝港以东、油车港以东、硖许公路以南、桑梓北路以西、桑梓中路以西、杭海城际铁路以北区域;盐官下河以南,桑梓中路以东(含桑梓中路),杭海城际铁路以北,S9苏台高速以西区域。

原防范区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

二、管控措施

1.封控区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硬隔离封控措施。

2.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出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控措施,暂停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营业。

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3日

3月23日,衢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从3月24日0时起,柯城区、衢江区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级由Ⅰ级响应调整为Ⅱ级响应,并对“三区”范围进行调整。详情↓↓

通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衢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3月24日0时起,柯城区、衢江区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级由Ⅰ级响应调整为Ⅱ级响应,并对“三区”范围进行以下调整:

一、衢江区

封控区和管控区暂保持不变。

防范区:由全区区域调整为廿里镇、后溪镇、湖南镇湘思村行政村和山尖岙村。

二、柯城区

封控区调整为:伊甸苑55-7幢、三衢路563号-577号廿里小伟汽车服务站、双塘岭村233号;普信氟硅新材料(衢州)有限公司;衢州北斗星化学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中宁硅业有限公司;浙江正和硅材料有限公司;浙江衢州硅宝化工有限公司。其余封控区保持不变。

管控区调整为:何双蓬村双源塘自然村13-19、87、88号、何家垅自然村27号;伊甸苑一区52幢-57幢;溪东埂村166、168、175、178、179、180号;南堂苑7幢;阳光风情小区26-28号楼;山底自然村;上课塘以东、临时菜场以南、塘中山以西、后顶山以北的合围区域;普信氟硅新材料(衢州)有限公司;衢州北斗星化学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中宁硅业有限公司;浙江正和硅材料有限公司;浙江衢州硅宝化工有限公司。其余管控区保持不变。

防范区调整为:何双蓬村;伊甸苑一区(东门村);溪东埂村;南堂苑小区;思源路、彩虹路、三衢路、百汇路合围区域;航河线、智慧大道、柯安一路、双塘岭村西边菜地合围区域;沙金大道、衢化西路、巨高路、廿新路、江山港合围区域。

防范区与管控区范围重叠的,按照管控区要求进行管理。“三区”之外其他区域落实常态化新冠防控措施,区域内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佩戴口罩及做好手卫生,减少人员集聚。

衢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3日

3月23日,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通告,自3月24日0时起,重新调整“三区”管控范围。详情↓↓

杭州、温州、嘉兴、衢州、舟山部分地区调整“三区”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结合江山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落实分级分类管控、精准施策要求,细分管控单元,经研究决定,自3月24日0时起,重新调整江山市“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具体通告如下:

一、“三区”管控范围

经调整后,江山市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为:

1.封控区:浙江优琪科技有限公司厂区。

2.管控区:江贺公路以南,毛塘路接龙起路至菁棠木业以北,贺成路(大成路)以东,青垄山东围墙以西合围区域。

3.防范区:贺村镇(不含淤头片区、吴村片区、莲华山工业园)、清湖街道祝家坂村、毛塘村管控区以外区域。

二、“三区”管控措施

1.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硬隔离封控措施,卡口落实24小时值守,仅允许保障生活物资、医疗防护转运车辆(人员)进出,对因病就医等紧急情况确需外出的人员落实闭环管理。

2.管控区实行“只进不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仅开放生活保障场所,守好“小门”。

3.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出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控措施,暂停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营业,从严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其它公共场所按既往人流量的30%控制人数,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

4.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23日

3月24日,嵊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调整“三区”管控范围。详情↓↓

嵊泗县关于调整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通告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专家研判建议,经市防控办批复同意,现将我县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作如下调整:

封控区: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水晶苑小区15幢2单元;

管控区: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水晶苑小区15幢;

防范区: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水晶苑小区。

现将有关管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实行“楼道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硬隔离封控措施,24小时值守,隔日1次核酸筛查,上门采样。

二、管控区实行“只进不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核酸筛查隔日1次,采样点设置在管控区内,采样时严禁人群聚集。每户每2天可安排1人凭一次性出入证到指定地点领取代购物资。

三、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出区,强化小区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控措施。严格限制外卖、快递、送水送气等服务人员和非本小区人员进入防范区,防范区内居民非必要不出小区,加强“小门”管理,人员进出需严格落实测温、亮码、登记。

四、全县其他区域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社会有序开放,学校复学、企业复工复产、公交复运和客运航线逐步复航,各主管部门根据行业情况和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并发布通知。小区和所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扫“场所码”、戴口罩、消毒等措施。酒吧、健身场所、足浴店等密闭场所暂时关停;餐厅、图书馆、景点等公共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参加活动的人数不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50%。暂停举办线下大型聚集性展销、促销等活动,暂缓或延期举办有市外人员来嵊的会议活动,50人以上会议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执行。各乡镇各部门需严格落实人员集聚场所疫情防控要求,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场所,一经发现立即关停。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五、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重点场所工作人员按要求做好日常核酸监测。

六、对不服从管控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嵊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内容综合自临平发布、萧山发布、温州发布、海宁发布、衢州发布、江山发布、舟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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