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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重新核定公务员考试8项收费标准,5项下调

北京市发改委会同北京市财政局近日印发《关于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重新核定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等8项考试收费标准,其中有5项下调。

这次重新核定:本市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一级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初级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等7项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费标准和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

这些考试收费均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初中级每人每科降低12元、高级每人每科降低8元;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费每人每科降低11元;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费每人每科降低9元;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费每人每科降低3元;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降低5元;其他考试收费标准保持不变。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复函》要求相关部门应按规定在本单位网站和服务收费场所的明显位置公示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依据、收费单位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和价格监督电话等,接受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曹政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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