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襄阳3月22日电(通讯员曹蕾)骗子冒充消防队长和供货商,以采购物资为幌子诈骗他人钱财,没想到还是栽了。近日,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许某等三人提起公诉。三人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黄先生平日从事一些小本生意。2021年6月11日,他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客户,对方自称是某消防部门的王队长,急需订购一批果蔬、毛巾、浴巾等物资。对方还表示,时间紧张来不及走审批程序,需要黄先生和供货商梁总通过电话联系先行采购。
大生意上门,黄先生满心欢喜,想到是熟人介绍来的,更是爽快答应。双方约定好物资数量、价格后,黄先生马上拨打梁总的电话,而对方却说订货需要先交50%采购款合计9万余元。黄先生没有起疑,直接将钱款打入对方提供的账户。
谁知,等黄先生回头再联系王队长时,发现对方的电话再也打不通了,所谓的梁总也联系不上了,黄先生这才发觉被骗,遂报警。
经公安机关侦查,三人承认,由许某、魏某分别冒充消防部门领导“王队长”、供应商“梁总”,以采购物资为幌子,与被害人交易,诱骗被害人将款项汇入他们提供的银行账户,后连某将诈骗所得款套现取出,供三人挥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