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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不误农时 保障春耕生产

当前,我市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也是备春耕生产的关键阶段。在我市发布第55号公告,严格管控措施的情况下,如何做到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两不误?如何实现确保疫情防控、确保备耕农资供应、确保正常农业生产的“三个确保”目标?带着这些农民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李海威。

问:我市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如何为农民采购农资提供便利?

答:目前,我市优化创新农资购销方式,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为备春耕生产做好服务。一方面,对兽药、饲料经营门店,在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错峰限流、日常消毒、员工健康监测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允许正常营业。另一方面,为减少人员聚集,协调农资经销商主动公布联系方式,便于农户对接。指导有条件的经营门店,采取预约购买、商家代存、延后取(送)货等无接触式销售方法进行销售。同时,积极引导农户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采取网上、微信、电话等方式,预购、订购各类农资。

下一步,各区、县(市)及相关部门将进一步优化配送服务,倡导网上购销,通过建立用户微信群,由基层组织掌握养殖企业、养殖户需求,实现点对点送达到村屯、农户,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对运输兽药、饲料等保供车辆,给予优先通行,统筹好防疫和畜牧生产。

问:农业生产场所的消杀和人员的防护需要注意什么?

答:农业生产场所消杀方面,应当根据备春耕生产不同的场所,全面、细致落实作业场所、车辆消杀和人员防护措施。对于水稻催芽车间、育苗大棚、蔬菜棚室等室内外作业场所和运输车辆,作业前后要适时实施消杀。人员防护方面,鼓励农户以家庭成员为主,完成水稻催芽、棚室生产、秸秆离田等生产环节。雇工要按照知底数、少接触的原则,以本地无外出人员为主;作业人员做好自身防护,采取分散作业方式,保持一定距离,尽量避免人员聚集作业,同时要严控疫区技术人员、务工人员,避免发生疫情传播。

问:对农民备春耕生产,我们将提供哪些服务?

答:一是加快生产资料下摆进度。加强农资供需情况调度,统筹抓好调剂调运,确保所有生产资料及时足额下摆到位。

二是适时组织开展农业生产。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及时组织农户抢农时、夺积温。确保4月20日前完成水稻育苗;5月5日前完成玉米播种;5月10日前完成大豆播种;5月25日前完成水稻插秧,把农作物播种在丰产期。

三是积极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组织农技人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灵活方式,积极抓好疫情防控期间春季农田管理与春耕备播技术指导,帮助农民解决实际困难。尤其是组织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通过代购、代育、代耕等方式,帮助脱贫户、隔离户渡过难关,保证农民能够及时种上地、种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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