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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平湖市、海宁市公布新增病例活动轨迹,新增“三区”防控范围

嘉兴平湖市新增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3月19日,平湖市在大规模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第一时间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对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已开展紧急排查,排查到的人员已纳入管控。目前已完成其活动场所的环境采样检测及消杀,对相应区域已实行管控措施。

经专家研判,该例感染者与本轮“3·13”平湖本土疫情无关联,为一起独立疫情。

截至3月20日8时,平湖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38例。

感染者:杨某某,女,现住平湖市新埭镇虹桥景苑。

3月15日

8:00从省外返回平湖市新埭镇虹桥景苑;

11:29到新埭镇大齐塘易家福超市附近;

19:33先后到新埭镇神力重机北侧,西门长港附近,新埭镇易家福超市附近;

21:06前往省外。

3月16日

10:00从省外返回平湖市新埭镇虹桥景苑。

3月17日

13:24先后到新埭镇领航通讯(vivo手机营业厅),新埭镇天鸿移动通讯,新埭镇新中路20号华为授权体验店,新埭镇新中路42号钱拉拉奶茶店,新埭镇新中路96号珍珍水果店;

14:31到新埭镇虹桥社区核酸检测点。

3月18日

14:00到新埭镇虹桥社区核酸检测点。

3月19日

4:00到新埭镇虹桥社区核酸检测点。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平湖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0日

平湖市关于新增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通告

根据国家和省、嘉兴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进一步研究,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新增如下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

封控区:新埭镇虹桥景苑三区虹杨路以西区域。

管控区:新埭镇平兴线以南、新兴北路以西、前市河以北、虹桥路至新北路至庄官塘河以东合围区域。

防范区:新埭镇上海塘以西区域。

为坚决阻断新冠病毒的扩散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硬隔离封控措施。

二、管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

三、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出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控措施,暂停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营业。

四、14天内去过上述区域人员主动向村(社区)报备,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平湖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0日

嘉兴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新增1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

关于海宁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的通报

3月19日18时,海宁市在对许村镇集中隔离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核酸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结果为阳性。3月11日以来,截至3月19日22时,海宁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肺炎阳性病例9例。

病例9,张某,男,51岁,现住址:海宁市许村镇前进村连树汇153号,为连树汇153号蔬菜店店主。

3月14日

6:30从外市农贸市场进货回到蔬菜店;

12:36到前进村农贸市场。

3月15日

6:25从外市农贸市场进货回到蔬菜店。

3月16日

7:00从外市农贸市场进货回到蔬菜店。

3月17日

6:00从外市农贸市场进货回到蔬菜店;

8:10到许村镇前进村村委会核酸检测点。

3月18日

7:00从外市农贸市场进货回到蔬菜店。

3月19日

4:00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主动报告个人健康状况,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积极接种疫苗,共筑防疫屏障。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9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许村镇疫情防控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鉴于目前海宁市许村镇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性,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全力守护好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3月19日发布的《海宁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告》相关规定,现决定对海宁市许村镇全域范围内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具体通告如下:

管制时间:自2022年3月20日5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管制区域:海宁市许村镇全域范围。

管控车辆: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及持有通行证参与疫情防控、应急救援、核酸采样、物资保障、紧急送医等必需的保障类车辆外,其他一切车辆(含电动车、非机动车)禁止上路通行。

请广大市民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交通管制工作,非必要不出行,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及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从严查处。

海宁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周王庙镇疫情防控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鉴于目前海宁市周王庙镇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性,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全力守护好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3月19日发布的《海宁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告》相关规定,现决定对海宁市周王庙镇全域范围内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具体通告如下:

管制时间:自2022年3月20日5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管制区域:海宁市周王庙镇全域范围。

管控车辆: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及持有通行证参与疫情防控、应急救援、核酸采样、物资保障、紧急送医等必需的保障类车辆外,其他一切车辆(含电动车、非机动车)禁止上路通行。

请广大市民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交通管制工作,非必要不出行,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及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从严查处。

海宁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0日

来源:海宁发布、平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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