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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多管齐下提高医疗保障工作帮扶质量

本报3月19日讯(记者赵汶)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021年,该局通过普惠性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完善相关脱贫攻坚医疗保障政策等举措,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据介绍,2021年,我省调整脱贫人口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对脱贫人口参加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施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农村脱贫稳定户、脱贫相对稳定户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脱贫不稳定户、农村边缘易致贫户和农村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的90%资助参保,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全额资助参保。目前,全市脱贫人口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保率达100%。

普惠性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封顶线,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1.52%,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2.33%,特困供养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100%。同时,组织人员对各区2021年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人员的报销明细审核,对个别人员因未及时转诊导致住院报销比例不达标的,及时做手工回补,确保住院报销比例达标。

 2021年,海口积极完善相关脱贫攻坚医疗保障政策,将医疗保障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医疗保障专项资金‘五道防线’”过渡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道防线’”。同时,利用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海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海南省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因病返贫致贫常态化监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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