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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一闭环场所工作人员违规外出被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被警方采取刑事措施

冯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侦查

3月18日,烟台市港航公安局对违反防疫规定,擅自离开隔离区域的冯某某立案侦查,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冯某某的工作区域属于对外封闭的闭环场所,在封闭工作期间,无视工作纪律和防疫规定,违规外出,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增加了传播新冠病毒的危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五款对“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安机关提醒

防控疫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主动报告相关信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对拒不配合、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来源|港航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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