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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薛恒决定逮捕

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薛恒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薛恒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相关报道: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接受审查调查(央视)

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薛恒简历

薛恒,男,汉族,1955年11月生,绥中人,1973年8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3年8月—1974年8月,辽宁省绥中县高台乡中学教员;

1974年8月—1975年2月,辽宁省绥中县高台乡小学负责人;

1975年2月—1978年1月,辽宁省绥中县卫生局副局长;

1978年1月—1980年2月,共青团辽宁省绥中县委副书记;

1980年2月—1980年12月,辽宁省绥中县加碑岩乡党委副书记;

1980年12月—1984年9月,共青团辽宁省锦州市委副书记;

1984年9月—1986年8月,辽宁省委党校培训班学员;

1986年8月—1987年2月,借调辽宁省锦州市委组织部工作;

1987年2月—1989年5月,辽宁省黑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1989年5月—1990年2月,辽宁省锦州市土地局副局长;

1990年2月—1992年12月,辽宁省锦州市土地局局长;

1992年12月—1994年10月,辽宁省凌海市委书记;

1994年10月—2002年12月,辽宁省民政厅副厅长;

2002年12月—2003年4月,辽宁省民政厅副厅长、党组书记;

2003年4月—2007年2月,辽宁省民政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7年2月—2010年8月,辽宁省丹东市委书记;

2010年8月—2011年1月,辽宁省营口市委书记;

2011年1月—2011年3月,辽宁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营口市委书记;

2011年3月—2013年3月,辽宁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兼),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3年3月—2016年1月,辽宁省政府副省长;

2016年1月辽宁省政协副主席。

中共十七大代表。(简历摘自中国经济网)

(总台央视记者宋琎)

责任编辑:刘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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