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周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3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核酸筛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筛查时间
3月15日凌晨6时启动,12时完成采样。
二、筛查范围
辖区所有常住人口、来周人员。已做过核酸采样的均需重新采样,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山区四镇3月15日不参加)。
三、采样地点
各镇街(除山区四镇外)均设立采样点,请广大群众留意镇街、村(社区)通知。
四、注意事项
1。请广大群众按照村(社区)的安排,携带智能手机和身份证到就近核酸采样点自觉排队检测。采样全程请主动配合扫码、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饮食、不扎堆、不聚集。
2。特别提醒:凡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红码和居家隔离等人员禁止前往采样点检测。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的,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能前往核酸采样点。
3。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负责督促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商超、酒店、饭店、工地等所辖行业工作人员,按期完成核酸筛查工作,坚决做到不漏一人。
4。市民群众完成核酸筛查后,将现场发放全市统一制作的标识贴纸,请张贴在手机壳后或不易脱落、容易出示的位置。已采核酸的市民群众凭借全市统一发放的标识贴纸出入小区、村组、单位和公共场所。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力支持配合!为了您和大家的健康安全,请做好自我防护,支持配合做好核酸筛查工作,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共同构筑牢固防疫屏障。(总台记者雷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