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谷疾控
广大居民朋友:
2022年3月11日—12日,甘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协查指令3份,涉及我县密接4人。4名密切接触者均已在我县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3月12日核酸检测结果均阴性。现紧急寻找与上述4名密接者有活动轨迹交集人员,其主要行程轨迹如下:
一、密接人员刘某某在甘谷县的活动轨迹
3月9日21:38刘某某乘K131次列车(深圳西-兰州,12车050号)由陕西省西安市前往甘谷县,10日2:33到达甘谷火车站,出站后步行至火车站核酸采样点(2:54付款时间),核酸采样完后乘出租车回家中(3:13下车付款时间),10日在家无外出,11日6时由卫生院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二、密接人员牛某某在甘谷县的活动轨迹
3月9日牛某某于09:48乘Z217次列车(座位号为03车012号)由陕西省西安市前往甘谷县,14:08到达甘谷火车站,步行至姚朱路口,在托娃凉皮处14:25微信支付购买凉皮一份,14:26乘姚朱班车(车号:甘E05988D)到五甲村路口下车回家,18:00许骑电动车到大像山镇大十字附近逗留,随后在六峰商厦客都超市购物并于18:20左右付款离开,18:22到书亦烧仙草饮品店(像山西路店)购买饮品后骑电动车到五甲村,再无外出。
3月10日11:17到新兴卫生院本村核酸采集点采集核酸,下午骑电动车于17:30-17:40到甘谷浙江商贸城平价蔬菜店购买蔬菜,17:43在甘谷浙江商贸城水果店(微信名张某珍)购买水果,17:47在甘谷浙江商贸城微信名为“烟雨扶苏”处购买物品,随后骑电动车回五甲村。
3月11日在家无外出。
3月12日凌晨送隔离点隔离。
三、密接人员黄某某在甘谷县的活动轨迹
3月4日3:46黄某某乘T197次列车从西安—甘谷(17车厢58号),于8:26到达甘谷县火车站,出站后乘出租车(具体车牌号不详)于9:00左右到达甘谷尚都百汇附近,(途经康庄西路出租车加乘1名女性,具体不详),下车后步行至尚都百汇后面宿舍休息,同日19:30左右在尚都百汇附近酸辣粉店就餐(具体店名不详),饭后回房休息,无外出。
3月5日骑电动车于17:54在县医院进行核酸检测,18:00在车场街中段东侧酥脆香烤饼馒头店购买馒头后回房休息,无外出。
3月6日13:45步行至尚都百汇附近处平平超市购买矿泉水,之后回房休息,无外出。
3月7日16:41步行至尚都百汇附近彩芳理发店洗头,17:25左右回房休息,无外出。
3月8日在房休息,无外出。
3月9日18:20-18:36在尚都百汇大润发超市购物,之后回房休息,无外出。
3月10日在房休息,无外出。
3月11日8:30骑电动车到甘谷县人民医院前门口,因行程码显示西安未能进入,之后一直在医院附近徘徊。11:08左右到甘谷县人民医院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采样。11:24—12:00在甘谷县医院门口第一个小卖部和菜市口附近都市丽蓉购物,并将购买物品在甘谷县人民医院门口送给舅舅,之后返回尚都百汇房间休息,无外出。3月12日凌晨送隔离点隔离。
四、密接人员刘某在甘谷县的活动轨迹
2022年3月5日19:52刘某乘G2685(威海-兰州西,座位号2车03F)前往天水南站,20:37到达天水南站,然后住麦积区其姐家中。3月10日22:00乘天水出租车(车牌不详,无同行人员)前往甘谷(无同乘人员),23:10在大像山镇学巷口下车回家。3月11日15:00步行至县医院做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再无外出。3月12日凌晨送隔离点隔离。
请以上时段与四名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告,积极配合所在地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如隐瞒不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洗手、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加强针,保护好自己和家人健康。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腹泻、乏力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特此通知
县联防联控办:0938-5621421
县疾控中心:0938-5621706
202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