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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忠代表:防治结合,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凌峰航空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加工中心操作工刘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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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3月10日电(检察日报记者杨璐嘉)“近年来,全国各地高空抛物伤人事件时有发生,高空抛物成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凌峰航空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加工中心操作工刘忠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高空抛物罪。一年来,一系列高空抛物案件得到公正裁决,有力维护了民众生命财产权益。

刘忠代表表示,该法条对涉嫌高空抛物犯罪行为的定罪处罚提供了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对不法行为起到有效震慑作用。

“尽管法律上对高空抛物罪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具体司法实践仍面临取证难、认定难等问题,由于缺少防高空抛物的监控设备,往往找不到抛物的‘肇事者’。”刘忠代表说。

“高空抛物入刑后,检察机关应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整理发布典型案例,让更多人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性以及可能会承担的法律责任,让更多人明白高空抛物不仅害人还会害己,力争从源头上杜绝或者减少高空抛物。”刘忠代表建议,除此之外,检察机关应当在公益诉讼中,积极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解决高空抛物犯罪等安全问题,联合相关政府部门、物业公司、业委会、社区街道齐心协力,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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