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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补贴、奖励性产假……代表委员献计鼓励生育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民生清单”中提到将“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生育话题一直引发代表委员热议,多位代表委员建议通过税收手段、发放补贴、奖励性产假、提供经济适用房指标等诸多方式鼓励生育。

譬如,全国人大代表、奥克斯集团董事长郑坚江提出,要让更多家庭愿意生、敢于生,可通过税收手段鼓励生育,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压力。目前,依据国家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家庭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这项政策仅考虑了家庭适龄子女的教育经费支出,并未考虑托儿、抚养等支出,且扣除标准较低。对于鼓励生育二孩、三孩,当前税收支持力度仍有提升空间。”郑坚江建议,提高家庭生育二孩、三孩的子女教育支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即“第二孩”按3000元/人/月标准扣除,“第三孩”按5000元/人/月标准扣除。

全国人大代表、科力尔董事长聂鹏举则建议对“第三孩”按地区实行一定标准的生活及医疗保险补助,比如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20%发放生活补助,生活及医疗保险补助一直持续到孩子满18周岁。

全国人大代表、太平洋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建议,加快建立健全家庭社会友好的政策体系:一是延长男性带薪育儿假并强制执行,分担女性育儿压力,缩小就业中因产假差异导致的性别歧视。二是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机构,缓解双职工家庭育儿压力。三是逐步实现将幼儿园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范围,并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四是加大财税鼓励支持力度,减轻育儿家庭的经济负担。五是减轻有孩家庭购房与租房的经济负担。六是鼓励和保障在校硕士和博士生结婚生育。七是为促进女性就业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并保证企业招聘女员工比例。八是提升各领域女性参与管理的能力与话语权。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建议,为三孩家庭提供经济适用房指标;加强政府公共服务的功能,为生育的妇女提供更多优待的政策和福利;加大对女职工聚集企业的支持力度,给予相关企业一定的政策优惠。

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钟茂初建议实施普惠性的个人所得税调节政策。对于一孩、二孩、三孩的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收入超过起征点的,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收入未达到起征点的,则实行“负税收”政策,向其发放相应的生育补助金。为对生育养育教育全过程的成本进行合理扣除或补助。

为平衡人口生育、劳动力育成成本与人口红利的不对等问题,钟茂初还建议国家财政部门通过一定的政策机制,进行人口生育、劳动力育成方面的转移支付,即人口净流入、劳动力净流入地区向净流出地区进行合理的转移支付。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也建议对生育孩子的家庭按月发放补贴。此外,她还建议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增设生育二孩、三孩奖励性产假,“将目前98天的产假适当延长到半年,增加产假灵活性,允许新生儿母亲视情况分散休假;各地或大型国企单位应大力推行男性陪产假,并可灵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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