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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萌山委员:建议将产地粮食加工企业用电调整为农业用电计价

粮食是国家最重要的农产品,也是主产区的重要资源产品。把粮食附加值更多地留在主产地,是提升粮食产业竞争力、促进粮食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

近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陈萌山处获悉,今年全国“两会”,他提交了《关于将产地粮食加工企业用电调整为农业用电计价的提案》。

陈萌山通过调研注意到,很多主产区粮食加工企业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他们普遍希望国家出台扶持政策,将企业用电由工业用电计价调整为农业用电计价。这一调整,每斤粮食加工成本可降低1分钱,就可帮助企业增加10%的利润。通过用电政策引导,可有效推动粮食内循环,提高产业收益,繁荣产地经济。

他具体提到:一是调动地方抓粮积极性。主产区大力发展粮食生产,也承受较大的机会成本。扶持粮食加工产业发展,有利于搭建粮食安全与县域经济贯通的桥梁,提振县域经济,推动主产区重农抓粮。

二是促进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缩小城乡差距。在主产区以粮食加工业带动地方经济,引导资本投向产业建设,引导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可以就地解决农民非农就业,增加农民非农收入。

三是减少原粮运输损耗带来的资源环境压力。我国粮食每年物流总量达4.8亿吨,跨省长距离物流量高达2.3亿吨。但运输方式和设施落后,“四散化”比例低于10%,在粮食物流发达的东北也只有30%,进库转运频繁拆装包,损失率超过5%。原粮运输损耗背后,都是宝贵的水土资源浪费。就地发展粮食加工,可以减少原粮长距离运输带来的数量损失、质量损失、营养损失,减少碳排放。

四是实实在在的惠民之举、暖心之举。当前经济形势下,大米、面粉等主食价格疲软,粮食加工企业经营比较困难。对薄利多销的粮食加工行业而言,享受农业用电待遇,每斤减少1分钱加工成本,能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

为此,陈萌山建议如下:第一,分品种调整加工用电价格,聚焦稻谷、小麦和马铃薯。稻谷和小麦是我国传统口粮,关系着最基本的饭碗问题,是危机情境下食物供应的必保内容。马铃薯含水量高达80%,远距离大规模运输的主要是水分,运输效率低,且损耗高达5%。尤其在全国已经脱贫的592个扶贫重点县中,70%的县是马铃薯主产县,马铃薯是防止返贫的重要农产品。优先支持三类粮食加工用电,可缓解原粮加工成本上行、利润不断压缩的难题,降低加工成本。

第二,分区域调整加工用电价格,聚焦粮食主产区加工产业。通过划分支持区域,有针对性地支持粮食主产区,促进主产区将生产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提升产业竞争力。东北3省、长江中下游6省大米加工产能合计占比八成,黄淮海6省小麦产能占比八成。马铃薯的6个产区产量占全国的65%。如果将上述主产区加工用电转为农业用电,将给主产区稻麦加工降低成本56亿元、马铃薯淀粉加工降低成本5200万元。

第三,分用途调整加工用电价格,聚焦两大口粮食用加工。口粮食用部分消费直接关乎人民生存和健康,涉及最基本的民生保障。稻谷和小麦中口粮用途消费占总消费的80%以上,口粮加工改为农用电计价可为主产区降低44.8亿元成本。对这部分粮食加工进行用电支持,可以有效缓解“稻强米弱、麦强面弱”困境,稳住关键的粮食加工产能,确保供应稳定。

第四,分对象调整加工用电价格,聚焦县域内、有一定带动效应的粮食加工企业。以打造粮食产业集群、粮食产业强镇为契机,支持生在农村、长在县域的粮食加工企业。发展壮大县域粮食产业,促进资源要素向县域聚集,激活一方经济。

“2021年国家电网全年营收2.67万亿元,如在稻麦主产区和主要马铃薯产区实施粮食加工用电“工”改“农”,降低用电费用45.3亿元,仅占全年营收的0.17%,不会对电网正常经营造成明显影响。对粮食加工用电给予优惠,也体现了企业爱粮、护粮、保粮的社会责任。同时,建议国资委把央企主动承担乡村振兴战略责任、支援乡村振兴发展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陈萌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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