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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健全监督考核机制 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昌吉州纪委监委结合派驻(派出)机构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派驻(派出)机构日常监督考核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强化对派驻(派出)机构的履职监督,推动派驻监督质效全面提升。

开展“两个自查”,监督派驻机构主动履职

《工作机制》贯通纪检监察监督和派驻监督同向发力,形成每月自查的监督机制。督促被监督单位自查。被监督单位每月对自治区、昌吉州党委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整治责任落实情况、巡视巡察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等开展自查,派驻(派出)机构全程监督自查。围绕自身履职自查。派驻(派出)机构每月围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自身建设情况等开展自查。每月对“双自查”情况进行梳理,从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与党组(党委)会商沟通工作情况、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执纪问责情况、自身建设情况等五个方面开列27项履职清单,制定派驻(派出)机构月履职台账,全面反映派驻(派出)机构工作情况。

做实“室组联动”,监督派驻机构精准履职

《工作机制》构建了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机构管理室)统筹分解、指导督办,监督检查室牵头主抓、组织协调,派驻(派出)机构具体实施、狠抓落实,职能部门高效协同的派驻监督工作格局。强化监督指导。监督检查室每两月对派驻(派出)机构督促自查和自身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督促派驻(派出)机构认真履职尽责,查漏补缺助力监督责任发挥。压实领导责任。分管委领导每季度对所联系的派驻机构开展全覆盖现场调研指导,了解掌握运行情况,帮助解决疑难问题,厘清工作思路方法,为派驻(派出)机构撑腰打气,督促推动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分片召开例会。分管领导组织所联系的派驻(派出)机构分片召开季度例会,掌握工作情况,指出问题不足,交流经验做法,激励各派驻(派出)机构创先争优、担当作为。

强化综合统筹,提升业务监督工作质效

《工作机制》强化了机关部室综合统筹和协作配合,形成“机关部室联动”和“室组联动”叠加效应。开展季督查。每季度末月中旬,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机构管理室)会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督查派驻(派出)机构履职情况,以及监督检查室督促自查、开展抽查情况,形成《季度督查考评督查报告》,总结经验做法,指出问题不足,推动“室组联动”提质增效。召开季度例会。每季度召开派驻机构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分析有关问题,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对上级部署及本级安排的重点任务及时分解,督促派驻(派出)机构狠抓落实。实行考核评估季通报。每季度通报考评情况,按照年度高质量发展考评细则要求,综合抽查、督查情况,会同各监督检查室对各派驻(派出)机构年度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形成年度工作综述和考评通报,确保派驻(派出)监督重点更突出、措施更精准、效果更明显。(昌吉州纪委监委杨钊|责任编辑梁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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