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南日报
海南代表团提出关于制定护士法的议案
为护理工作者营造有法可依的执业环境
海南日报北京3月7日电(特派记者 李磊)护理工作是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健康中国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海南日报记者3月7日从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海南代表团获悉,海南代表团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法》的议案。
议案中提出,护理人员在推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促进全民健康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未来,随着人们对医疗服务质量的需求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理念的普及等,护理人员在医疗卫生事业中的价值将愈加凸显。我国于2008年以国务院令颁布《护士条例》,该条例实施以来,促进护理事业取得显著成效,在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条例”是行政法规,不是法律,强制性和约束力较差,关于护士的职业伦理、教育培训、护士配备水平、护士执业风险等相关的配套立法尚未制定,有关护士权利的具体内容过于泛化,难以实践。该条例已不能满足当今时代护士工作的需求,也无法使护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议案指出,护理立法应当坚持问题、需求导向和与时俱进的原则,保障所有护士的权益不受侵犯以及在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可以有法可依,也要规范所有护理从业人员的行为,保障护理活动的正常运转,促进护理行业的蓬勃发展。建议在修改和完善现行《护士条例》的基础上,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法》,填补我国护士立法的空白,为护理工作者营造有法可依的执业环境。
议案建议增加和完善以下内容:建立普通护士、专科护士、网约护士、护士多点执业等多种护理服务模式的执业制度,以满足不同层次护士的需求;制定符合新时代护士权益保护和护理发展需要的法律制度,严格规范护士的注册、执业行为,明确护士不履行法定义务、不遵守执业规范的法律责任,并从法律层面明确规范医疗机构护士配备比例;审视重大传染病疫情下的护士价值,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护士处方管理规范,推进护理服务专业化进程;鼓励护理人员参加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提高护士的综合专业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