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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通报3起行政执法乱象典型案例

日前,株洲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行政执法乱象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渌口区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颖,副主任科员文建明,河道站干部黄旭等人选择性执法问题。2016年至2018年,李颖等人在株洲县水利局处罚的16起水事违法案件中,水事执法标准低于最低处罚档且标准不统一,随意性较大,同时未并处吊销采砂证,存在以罚代管现象。李颖身为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文建明、黄旭作为案件经办人,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12月,文建明、黄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2年1月,李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政务撤职处分。

2.茶陵县文旅广体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大队长邝戎,执法大队大队长宋云,处罚室主任、副大队长陈建勇随意性执法问题。邝戎担任副大队长、大队长,宋云担任大队长,陈建勇担任处罚室主任、副大队长期间,在查处辖区内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经营活动过程中,存在适用处罚依据不当、处罚畸轻、执法随意、裁量失衡以及案件立而不查等问题,导致网吧经营者被处罚后仍屡教不改,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现象屡禁不止,并由此引发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旷戎、宋云、陈建勇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9月,旷戎、宋云、陈建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天元区水利局农村排渍站三鑫污水提升泵站工作人员殷建怀逐利性执法问题。2019年至2020年,殷建怀利用职务便利,与某环保工程公司法人恶意串通,将该公司本该送入污水处理厂的废水,直排至三鑫提升泵站流入城市主管网,按每车200元的标准收取“好处费”。仅4个月时间,殷建怀非法获利11万余元。2022年1月,殷建怀因涉嫌受贿犯罪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株洲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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