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副主委李秉记
正义网北京3月7日电(检察日报记者于潇)“在广东省,全省检察干警的电话彩铃都是‘三个规定’的提示。我身边的一些朋友,虽然不能清楚说出三个规定具体指什么,但是大家都知道,遇到案件,不能打招呼、托关系。”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副主委李秉记就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向记者谈及了他的感受。
“我们的文化里有这样一个传统,遇到事情总要先去找熟人、托关系,如果没有熟人的关照,总是觉得不踏实、不稳当。但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这种熟人社会的行事风格不再适应社会发展,反而成了一种‘桎梏’。”李秉记代表向记者表示,这个“桎梏”愈演愈烈,就成了“顽瘴痼疾”。
托关系、走后门在制度上给堵住了,那如何收获人民群众的“放心”,检察办案的公信力尤为重要。在李秉记代表看来,近年来,在各项司法改革、检察工作中,检察机关都在不遗余力地提升检察办案的公信力。
李秉记代表向记者表示,最高检近年来推行的“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检察听证、院领导带头办案等举措,都在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这种系统性的改革措施、工作举措,有力地推动了“三个规定”的落地生根、发芽结果。“近年来,广东检察机关也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听取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我也多次应邀参加广东检察机关的工作座谈,展现了公开促公正、公开提公信的良好作风。”他说。
“让老百姓相信司法是公正的,自然就不会走那些‘旁门左道’。”对于这项工作,李秉记代表建议检察机关还要努力做好,以系统观念推动制度更好地落实。“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法治中国建设的共识,才能在更大范围上避免、减少司法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