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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银、王兆代表:打击网络犯罪应与个人信息保护协同推进

陈建银、王兆代表:打击网络犯罪应与个人信息保护协同推进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滁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陈建银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广播电视台全媒体新闻中心副主任王兆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广播电视台全媒体新闻中心副主任王兆

正义网北京3月7日电(检察日报记者杨璐嘉白鸥)“当前,网络犯罪滋生蔓延,已经形成一个门类齐全、分工明确、协作紧密的网络黑色产业链。在整个黑色产业链中,非法收集和利用个人信息是重要的一环,也是多数网络犯罪实施的源头行为。”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滁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陈建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全国两会上,她联合安徽团29位代表提交继续依法严厉打击网络犯罪,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议案。

同样对此问题十分关注的还有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广播电视台全媒体新闻中心副主任王兆,今年两会她也提交了相关建议,“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是司法机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要求,也是加强网络文明和网络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2021年10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这是我国首次对打击惩治电信网络诈骗进行专门立法。同年11月起,正式开始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作为我国首部规范和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性法律,构建了权责明确、保护有效、利用规范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给个人信息上了一把“法律安全锁”。

检察机关积极落实司法责任,持续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打击力度。2021年,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9800余人,同比上升64%;起诉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内鬼”500余人,涉及通信、银行、保险等多个行业;结合司法办案开展诉源治理,向工信部制发“六号检察建议”,强化个人信息源头保护。

“我关注到,目前起诉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人数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数依然有较大差距,对于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缺乏针对性治理。同时,网络平台等通过APP收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后往往忽视安全防护,导致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和滥用的情况屡见不鲜。”王兆代表谈起目前存在的问题。

对此,陈建银代表建议检察机关“一案双查”,将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纳入打击治理网络犯罪中部署推进,在查办下游网络犯罪的同时,溯源上游个人信息泄露的渠道和人员,同步加强全链条打击,加大对行业“内鬼”泄露个人信息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此外,发挥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双向合力,对于重大案件探索建立联合办案组,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源头治理。

“强化源头预防,持续深化行业教育和社会警示也非常重要。检察机关要发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重点行业和企业,开展以案释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例,形成警示效应。”王兆代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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