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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建议:尽快出台“反歧视就业法”

关于出台“反歧视就业法”的呼声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再度引起注意,这次建议的是民进中央。

近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连年上升,在高校毕业生规模急剧增长和岗位需求增长乏力等多方面因素夹击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复杂。为此,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民进中央提出,营造有利于公平就业的法律环境,及时开展反就业歧视立法调研,尽快出台“反歧视就业法”。

民进中央建议,以专门法的高度对学历、性别、年龄、地域等就业歧视问题做出立法规定,推动修改和完善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对各类就业歧视行为实施严格问责,严禁招聘单位发布含有限定高校类型和学历歧视的信息,维护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

民进中央还提出建议:

一是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引导和服务。建立健全地区性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与服务机制。加强规模性失业的风险预警和防范,利用智能公共就业信息化平台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教育与引导等。二是着力增加就业岗位供给,完善“三支一扶”“特岗计划”“西部计划”和大学生村官等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健全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等相关政策制度,引导兼职就业、自由职业、网络平台就业等灵活就业形式发展等。此外,要对接市场需求,提高毕业生专业结构与市场需求结构的匹配度。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孙晓梅等36名代表提出了制定反就业歧视法的议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经委员会同意上述意见,认为反就业歧视法确有立法必要,建议有关部门加强调研起草,待草案成熟时,争取补充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今后的年度立法计划,安排审议。

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孙晓梅再次提出建议,强调当前中国社会迫切需要一部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

2017年,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侯欣一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制定一部反就业歧视领域的基本法律,针对当前突出的就业歧视问题作出规定,明确就业歧视的概念,建立反歧视的专门机构,同时规定救济机制和措施,以真正保障劳动者遭受就业歧视后能获得有效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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