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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江寿林:进一步统一环保执法尺度和标准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洛阳分公司党委书记江寿林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建议进一步统一环保执法尺度和标准,科学监管,提效执法。

江寿林认为,十八大以来,国家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工作,但在环保监督执法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各级执法检查频次较多、环保行政处罚多停留在表面、执法尺度和标准不一、环保执法尚未完全与行政处罚法有效衔接等。

江寿林介绍,目前,已完成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聚焦重点区域、行业、领域开展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持续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方面成效显著。

针对在环保监督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江寿林建议:

一是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合开展检查,持续降低检查频次,提高执法效率;对不同环境绩效分级企业,实施差异化检查频次;同时,充分考虑瞬时采样监测结果的波动性,科学合理设置达标判定依据。在必需采取严格管控措施时,建议围绕环保标准执行情况作为执法重点,以合理设置和调整排放限值作为污染管控的直接手段,尽可能不对企业生产负荷进行管控。

二是进一步统一环保执法尺度和标准,对企业违法行为轻微,能够做到立查立改的情形,应宜批评教育为主;同时,强化对企业的帮扶指导,切实为企业环保水平提升提供支持。

三是加强环保执法过程规范化,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与行政处罚法的有效衔接,从严打击心存侥幸、弄虚作假等严重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主观过错的”等情况,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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