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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快评:以“我管”促“都管”,共筑清朗网络空间

“要加大对网暴事件中施暴者的惩治力度,对情节严重的提起公诉。”

近年的全国两会上,网络侵权乃至犯罪问题一直是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日前,全国人大代表李东生关于大力惩处网暴的建议再次引起广泛共鸣。

惩治网络违法犯罪,保护公民各项人格权益,全国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主动发力、积极作为。前不久,最高检首次发布了一批以人格权刑事司法保护为主题的指导性案例。其中检察机关推动郎某、何某诽谤案(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自诉转公诉”的做法,既回应了代表的呼声,又为此类案件的处理定下了“基调”。

从此次发布的案例来看,网上侵犯人格权的情况可谓五花八门。据介绍,2019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侮辱罪、诽谤罪犯罪嫌疑人168人,涉嫌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嫌疑人12410人,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犯罪嫌疑人12人;共起诉涉嫌侮辱罪、诽谤罪被告人213人,涉嫌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21923人,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告人15人。

加强网络环境下的人格权保护,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既需“我管”,更需“都管”。这里面,最关键的是每一个“我管”都能更加主动,真正形成“都管”的局面。

“建议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为强化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陕西省检察机关办理的一批涉及快递、校外培训机构等泄露个人信息的案件,引起了全国政协委员祁志峰的关注,也让他对检察工作有了更高的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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