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公安局4日消息,近日,许某某、刘某某等五人逃脱疫情防控检查点进入托克托县城,被托克托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022年3月2日,许某某与套某某乘坐出租车走高速公路前往呼和浩特托克托县,途经托克托县境内在高速公路上下车,逃脱疫情防控检查点后,偷跑进入托克托县古城镇。
刘某平、菅某旺、王某军三人接到所在公司通知,按照疫情指挥部要求疫情期间不准离开,刘某平等三人不顾疫情指挥部通知,擅自驾车返回托克托县,在三人即将进入托克托县境内时,见疫情防控检查站防疫工作人员正在检查车辆,三人驾车从附近树林内绕行,逃脱疫情防控检查点后进入托克托县城。
许某某、刘某平等五人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故意逃脱疫情防控检查点,逃避疫情防控检查,给托克托县疫情防控带来极大风险隐患。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托克托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许某某等五人给予行政处罚。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防控工作,齐心协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对于拒不配合、寻衅滋事等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台记者刘晓波薛东海邵舒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