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的热火朝天,捧红了一大批吸金能力强的‘网红’,也带来了不少社会问题:蹭流量无底线、网络行乞、数据造假、内容低俗等,令人堪忧。”全国人大代表、广元市苍溪县白驿镇岫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君在今年全国“两会”递交的代表建议《关于加大网络直播监管整治力度的建议》中这样写到。
事实上,李君已连续两年在“两会”上提交了关于规范网络直播监管、尤其是网络打赏行为规范的建议。为何如此关注这一领域的制度设计?李君回应红星新闻记者表示:“这是因为,现阶段平台打赏所导致的社会乱象频出,对社会价值观的形成造成了扭曲。”
▲全国人大代表李君受访者供图
在李君看来,当下诸如“天价打赏”、“未成年打赏”的新闻不绝于耳,而被打赏的直播内容却往往低俗甚至不堪入目。李君表示,主播连线pk时的低俗语言、直播间里衣着暴露的所谓表演,都成为其实现日入上百甚至上千的途径。而包括直播睡觉、直播吃饭等内容的赚钱形式,也会让年轻人萌发出不劳而获的浮躁思想。
“如果这样的行为就能轻松赚钱,那么很多人就会树立起认真踏实工作无意义的看法,转而把心思放在了这样的表演上。”李君说。
直播打赏更易获益,平台引流多考虑利益最大化
在李君看来,今日“无下限”的直播打赏行为犹如一种网络行乞,与过去现实中的乞讨并无太大差异。“过去的乞丐讨钱是比谁惨,而现在变成了比谁剧本编得好,比谁穿得少。”
李君在提案中分析了造成上述乱象几大原因:一是由于网络直播随意性强,收益高且违法成本较低;二是边界仍相对模糊,即时性直播很难实施监管;三是劣币驱逐良币,当违规甚至违法的网络直播没有被处理时,合规合法的直播就在竞争中处于劣势。
李君在提案中着重分析了直播打赏功能背后的社会问题。他指出,直播打赏为平台带来巨大收益,因此在规则制定中,平台方往往以利益最大化来设计。
“现在的情况是,卖货的流量比不过在直播间跳舞的流量。”李君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分析指出,造成这一局面的一大原因在于,对平台来说,直播跳舞实际是直接在为平台挣钱,因为主播在赚取打赏的同时,平台也可获得丰厚的利润抽成。在这样的利益诱导之下,平台在设计上就会把流量优先供给直播间的打赏主播。
李君认为,这一制度涉及对带货直播是一种不公平,而从价值输出来看,直播间里的表演对现实社会的贡献却微乎其微甚至起到反面作用。
鼓励优秀直播内容和带货直播,低俗直播应直接叫停
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打赏类收入已成为诸如抖音、快手、斗鱼等诸多平台最重要的收入来源。据媒体报道,某短视频平台一年的直播打赏收入就已超过500亿。而从现有制度来看,据李君的了解,目前直播打赏平台抽佣金已高达百分之五十。
如果关闭或限制直播打赏,那么作为新业态崛起的短视频行业,是否难寻生存土壤了?对此,李君认为,管理的确不应该一刀切,他同样认为直播打赏在增加年轻人副业收入,扶持新业态、形成新就业渠道等方面的确起到了积极作用。
“不是叫停所有的直播,优秀的直播内容如专家教授的知识分享、弘扬时代文化等内容依旧值得支持。但对于平台而言,提高直播门槛,加大直播内容审核力度,也仍是势在必行之举。”而诸如低俗色情的语言pk或者表演、严重脱离现实或脱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剧本设计,这些直播或短视频内容制作,则很有必要叫停。
事实上,网络打赏行为规范的讨论近些年来持续受到关注。根据腾讯研究院发布的《网络直播打赏的法律定性之探讨》文章中所言,近五年来,有关网络直播打赏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已经多达六百余件,且仍旧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
基于种种现实问题,李君在提案中建议,应该关闭平台打赏功能,方能有效杜绝主播为获取灰色收益而进行的恶俗、低俗等博眼球和擦边球的行为,从而有效净化网络直播环境。若相关部门不能直接将打赏功能进行关闭,李君认为,规范打赏类收益平台抽佣标准也同样是可行的措施。“如果是以低俗表演,蹭流量、无下限的直播行为来获得收入,那么在任何情况下,类似行为都不值得被鼓励。”
建议完善举报制度,严控平台抽成比例
针对直播打赏所带来的社会乱象,李君明确建议,应对直播打赏平台收入进行限制,严格控制直播打赏、虚拟礼物等平台分成比例,平台抽成最高不超过10%。
“降低打赏佣金抽成的比例,才能减少平台因利益驱动而无视直播内容下限的行为。”李君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因为网络直播的收益主要来源观众打赏的虚拟礼物。而如果关闭平台打赏功能或限制抽成比例,则能有效杜绝主播为获取灰色收益而进行的恶俗、低俗等博眼球和擦边球行为。同时,也需要加强官方的正能量引导,对相关正能量的直播和主播账号给予流量扶持。
此外,李君认为,要健全网络直播法律法规,强化各部门监管力度。他认为,当前的审查制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因此呼吁尽快出台官方的审查制度标准。“包括主播在直播时的衣着、语言、行为等内容,以及打赏的金额、打赏者的具体身份,都应当被纳入审查的范围当中。”
李君还建议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他解释称,网络直播数量庞大,群众的举报是当前最可行的方法之一。因此,李君在提案中建议:一是加强对法规的宣传;二是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合适的举报奖励制度,提高举报积极性。李君强调,要对审查、举报属实的网络直播和主播实行封杀机制并施以经济处罚甚至是行政处罚,增加其违法违规成本。
规范直播行业的打赏行为,早已不是新鲜话题。去年2月,国家网信办等7部门联合引发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已明确提出,网络直播平台应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对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核查属实后须按规定办理退款。在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上,上述文件也要求,建立直播打赏服务管理规则,应当对单个虚拟消费品、单次打赏额度合理设置上限,对单日打赏额度累计触发相应阈值的用户进行消费提醒,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
2021年3月,最高法通报了七件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通报中最高法也明确表态:未成年人打赏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则无效,如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红星新闻记者吴阳杨雨奇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