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发布
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十四五”期间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创新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府救助平台和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股份合作机制、扶志扶智长效机制,推动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产业帮扶全覆盖、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培训就业全覆盖“四个全覆盖”,促进农村低收入群众持续增收,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建立“政府救助平台”
推动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
省乡村振兴局把帮助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聚焦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牵头开发“政府救助平台”,与线下干部摸排、部门预警监测相结合,构建“政府找”与“找政府”双向协同机制,推动困难群众无阻力无障碍申请办理,提高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效率,有效筑牢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安全闸门。
创新工作方式,打通精准监测帮扶的“最后一公里”。保障群众办事不求人。通过信息化手段和数字化赋能,群众通过手机,以“自己举手”或“他人代举”的方式,随时随地提出救助申请。推动基层转观念、转作风,全面重构政府部门服务流程。由县级各职能部门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各行业部门数据共享,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提升党委、政府的公信力。推动更精准、更高效监测与帮扶。建立“线上受理、县级办理、省州监管”的管理机制,从群众申请到受理办理的全过程公开透明,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确保帮得实、帮得稳,坚决防止“三类人”返贫致贫。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服务事项实现应帮尽帮。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省、州(市)、县(市、区)三级领导小组,制定《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定期对平台运行情况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保障平台顺利运行。行业部门协同作战。在县级形成快速响应工作闭环,省、州(市)相关部门做好保障支撑、流程优化、信息共享等工作,民政、人社、教育、卫健等7个部门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开发15个救助服务事项。省乡村振兴局每周分析调度、每日通报各部门上线情况,确保责任落实。数据支撑及时救助。数据共享中心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民政救助系统为基础,汇集各部门的救助数据,主动发现求助者,实现政府托底。群众申请数据、政府办理过程数据、办理结果数据在数据共享中心存档,保证救助透明、全程可追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所有救助服务事项在手机上高效及时办理,申请办理情况按程序公告公示,接受群众、上级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抓实“三个到位”,实现平稳高效运行。人员到位。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政府救助平台”人员力量配备,全力保障工作需要。截至2022年2月底,已安排10.04万余人。工作到位。规范用户申请、数据分析、乡镇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办理办结和结果反馈9个步骤,认真受理群众申请服务事项。监督到位。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要求,对提出申请超过5天未处理的服务事项启动县(市、区)预警和督办,超过10天仍未处理的由州(市)预警和督办,超过20天仍未处理的由省级直接督办。截至2022年2月底,平台总访问量达到685.6万次,共收到群众申请19.4万件,已办结18.1万件。
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
推动产业帮扶全覆盖
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分红大会
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龙头企业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对有产业发展条件及意愿的脱贫户和农村低收入家庭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将小农户带入大市场。
强化风险防范和动态监管。支持“双绑”龙头企业、合作社参加农业保险,承担经营风险。鼓励设立县级产业发展风险保障金,及时化解产业发展风险。建设云南省产业帮扶信息监测管理平台,采集参与“双绑”机制的龙头企业、合作社信息,将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脱贫户和农村低收入家庭及时纳入“双绑”机制帮扶。
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保障。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保证“双绑”机制平稳高效运行。脱贫县将不低于50%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并逐年提高。对参与“双绑”机制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在涉农项目资金安排、用地用电、税费优惠、金融支持、投资奖补、荣誉评定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支持。将“双绑”机制推进情况纳入各州(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与涉农项目资金分配挂钩。目前,全省培育形成帮扶主导产业26个、新型经营主体2.95万个,与164.47万户脱贫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2021年发放小额信贷57.18亿元,覆盖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12.3万户。
建立股份合作机制
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
开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明确经营性资产的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成员。2021年底基本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登记赋码、建章立制等工作。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盘活闲置资源和经营性、公益性资产,为小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发展壮大乡村产业。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自有资金和资产,通过入股或参股的方式开展村村合作、村企合作、村社合作获取投资收益。对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村(社区)干部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合实际给予绩效奖励。
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帮扶救助功能。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时发现识别所属集体成员中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各种意外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帮助其向政府救助平台提出救助申请,开展帮扶救助。
加大扶持保障力度。省级每年扶持1000个左右行政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每个行政村给予50万元补助,扶持项目向脱贫县和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倾斜。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联系1个“空壳村”或“薄弱村”,指导帮助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通过加快推进股份合作机制,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2021年以来,全省投入7.5亿元,实施1500个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支持3.3万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2021年,全省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9888个,占行政村总数的72.31%。
建立扶志扶智长效机制
推动培训就业全覆盖
祥云县白龙潭村全力打造“一村一品”蚕桑村
通过采取深化扶志教育、改进帮扶方式、开展移风易俗、积极推行“积分奖励”、惩戒不良行为等5项措施,建立职业技能培训统筹机制、健全培训就业帮扶快速响应机制、改进培训方式、保障充分就业、优化就业结构、加大“两后生”职业教育和就业帮扶力度等6条举措,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拥有“一技之长”,增强就业能力、发展动力。
创新就业培训县级统筹机制。县级建立“六统一”工作机制,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做到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培训计划、统一资金使用、统一培训资源、统一认定培训机构、统一技能资格认定,全面统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科技、乡村振兴等部门的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形成聚合效益。
完善培训机制。紧密结合培训对象实际和产业发展需求,采取“培训+上岗”、“孵化式”、“师带徒”等多种方式,开展个性化、灵活多样的实作培训和以工代训。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防止培训与实际需求脱节,让有培训意愿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及时得到培训,确保经过培训后100%掌握1项劳动技能、获得1项职业技能认定,就业率达到90%以上。同时,把“两后生”作为帮扶重点,确保90%以上接受职业教育,确保完成职业教育的90%以上实现稳定就业。2021年,全省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22万人、超计划4万人;全省设置公益岗位聘用脱贫劳动力44.32万人。
资料:云南通讯、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编辑: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