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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运用纪检监察建议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期,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纪委监委成立调研组,对纪检监察建议运用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发现,当前纪检监察建议运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纪检监察机构区分不清一般性纪检监察建议与典型性纪检监察建议的适用情形,存在滥发建议的情况;有的主观上不愿使用纪检监察建议,好人主义作祟,该用不用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制发不规范。有的工作作风不细不实,制作建议书过程粗糙、把关不严、程序缺失,存在行文不严谨、文书不规范、格式不统一等现象。三是建议内容不精准。对存在问题把握不准、原因分析不透,提出的建议泛泛而谈,指导性不强、建设性不足,削弱了建议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监督整改不到位。有的纪检监察机构重制发轻整改,对纪检监察建议制发后的整改工作没有跟踪督导,对整改效果也没有开展综合评估,存在“一发了之”“不报不问”的现象。

针对存在问题,调研组提出以下建议。一是突出规范化,提升全流程监督质效。统一制发建议模板,明确制发情形,严格一般性纪检监察建议与典型性纪检监察建议的运用程序。二是突出精细化,抓住关键环节。规范纪检监察建议送达方式,建立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质效评估机制,完善抄送制度,确保被监督单位有效整改。三是突出专业化,提升制发精准性。完善联合研判制度,通过集中会商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科学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完善咨询顾问制度,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向相关领域专家咨询论证并组织会商,增强建议针对性和可行性。四是突出实效化,深化成果运用。强化整改验收考核,按照“谁建议、谁跟踪”原则,逐条对建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适时开展“回头看”,将考核结果转化为提高纪检监察建议运用质量、水平和实效的直接动力,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徐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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