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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联动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阿克苏地区建立健全地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单位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规范联合监督执纪等制度,持续向被监督单位传导管党治党责任压力,把派驻机构监督责任与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贯通联动,进一步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质效,推动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不断向好。

该地区纪委监委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单位会商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会商,提出监督建议,共同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为避免会商会议简单化、形式化,确保开出成效,会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与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就会商会议内容、解决什么问题和达到什么目的进行沟通交流,形成初步统一意见,做实做细会商会议前准备工作,确保会中聚焦重点、把准“病灶”、对症下药。会后,建立工作台帐,对会商会议讨论意见形成会议纪要,逐项实施落实,促进会商制度化具体化,真正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不断提升会商制度实效。2021年以来,该地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单位开展会商56次,发现问题71条,提出意见建议71条,日常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得到有效提升。

除了在监督、检查、执纪上做好履职文章以外,该地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注重加强与被监督单位的日常沟通、协调,进一规范了派驻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单位在重要事项、重大情况、重大问题和紧急工作相互通报知悉范围、具体内容、通报方式、处置责任等内容,进一步畅通派驻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单位重要情况双向沟通,增强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2021年以来,该地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单位通报重要情况261项,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同时,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在发现问题、处置违纪违法线索方面的协同联动,通过专项排查、“三重一大”事项排查、政治生态分析排查、被监督单位制度或审计报告排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精准处置。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立查立改非重大问题,及时向被监督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反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监委进行深挖细查,升级监督。对反馈问题整改不重视、整改不彻底、敷衍了事的单位(部门),通过当面向主要负责人提醒、组织约谈、函询和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形式,不断传导压力,压实主体责任,推动整改落实。2021年以来,该地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联合排查各类问题线索54条,发现处置违规违纪问题能力显著提升。

为督促指导被监督单位党组织用好问责利器,该地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与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联合监督执纪,通过指导、帮助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研判处置重要问题线索,抽派纪检工作力量参与内审外查工作,做到同向发力、协作互助,推动党委(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形成监督执纪合力。2021年以来,该地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联合监督执纪,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9件、12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2人次,推动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派驻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阿克苏地区纪委监委陈丽英|责任编辑孙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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