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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能动履职,帮助受害家庭重拾生活希望

车祸发生后,肇事方拒不赔偿。面对执行监督申请人期盼的目光,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执行监督、移送犯罪线索、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职能——

帮助受害家庭重获希望

承办检察官和助理走访镇动迁办了解案件情况

承办检察官和助理走访镇动迁办了解案件情况

近日,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的申请人带着三名子女专程从老家江苏连云港赶到张家港市检察院,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承办检察官手中。

突遭横祸,肇事方却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2012年,葛春梅的丈夫到张家港务工,意外遭遇车祸不幸身亡。家里的顶梁柱倒了,一家老小的生活怎么办?葛春梅顿时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

更让她绝望的是,肇事者沈军虽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但被判处的59万余元民事赔偿金,他一分钱都没给。2013年2月,葛春梅向张家港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过调查,发现沈军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同年8月,法院终结执行该案。

拿到法院终结执行的裁定后,葛春梅心如刀绞。可生活还得继续,她只能强忍失去丈夫的痛苦,在老家起早贪黑打零工,把全部心思放在抚养三个年幼的孩子上,亲戚们时不时也会接济他们一家。

一晃9年过去了,时间的流逝并没能抚平葛春梅心中的伤痕。在一次街头的普法宣传中,葛春梅偶然得知对于法院的执行情况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监督。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她向张家港市检察院寄出了执行监督申请书。

2020年12月,该院受理申请后,承办检察官程瑛看着手里的卷宗,对葛春梅一家的遭遇深感同情。程瑛决心查清案件,给申请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依法监督,缜密调查发现财产转移线索

阅卷时,程瑛发现了一个细节:沈军的户籍在张家港某镇。张家港这几年拆迁工程很多,当地人名下基本都有拆迁房,沈军会不会也有拆迁房?凭着多年的生活、办案经验,程瑛觉得案件可能有蹊跷,遂详细列明了调查计划。

经过走访沈军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镇动迁办,程瑛和同事们查明,沈军的妻子曾在2013年6月与镇政府签订了拆迁协议,获得2套拆迁安置房。检察官们立即前往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某镇政府等多个部门了解情况。原来,2019年10月,沈军与妻子协议离婚,将2套房产和15万元存款分给了其妻儿,自己未分得任何财产。离婚后,沈军与妻儿仍常有来往。而这期间,远在外地的葛春梅一家正在艰难地维系生活。

检察官同时查明,沈军自2015年5月至今一直有工作单位,目前月工资收入3000余元。根据查明的情况,2021年1月28日,张家港市检察院向市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对此案恢复执行,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

鉴于沈军在法院判决已生效、有能力执行的情况下,依旧采取夫妻离婚、转移房屋登记、转移存款等方式,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张家港市检察院同步向公安机关发出犯罪线索移送函,请市公安局对沈军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立案侦查。后公安机关依法立案。

2021年11月3日,张家港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将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沈军移送张家港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情理法相结合,对沈军进行法治教育,督促其尽快履行59万余元的民事赔偿义务,争取取得被害人谅解,但沈军及其家人仍一分钱都不愿赔付。2021年12月10日,经张家港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沈军有期徒刑一年。

综合施策,迈出赔偿款追索的关键一步

考虑到葛春梅没有固定收入、三个孩子都在上学、一家人生活极其困难的情况,程瑛所在的民事检察部门依法向本院控申部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指导葛春梅提供困难证明、身份资料等材料,为其一家申请司法救助金,尽力缓解其生活中的燃眉之急。

沈军已经坐了牢,但59万余元赔偿款仍然没有着落,被沈军转移的财产又该如何处置?程瑛和同事们再次陷入了沉思。经过反复考虑,程瑛建议葛春梅向张家港市法院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请求法院撤销沈军转移财产的行为,以便后期对被沈军转移的房产进行拍卖处置,尽快拿到赔偿款。

由于缺少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葛春梅恳请得到检察机关的帮助和支持。于是,张家港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经研判,决定支持葛春梅起诉,并耐心指导她提交诉讼材料和财产保全申请。经过几十次电话沟通,案件于今年1月17日成功立案。随后,张家港市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依法支持葛春梅和其三名子女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迈出了追索赔偿款的关键一步。目前,该案正在等待法院开庭判决。

“接下来我们会继续全程关注,实时跟踪,尽力帮助葛春梅一家早日拿到赔偿款。”程瑛说。

(文中涉案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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