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家里安装了楼梯扶手,门口修建了入室坡道,生活比以前方便多了!”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对苍梧县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时,岭脚镇福传村的老黄对来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说。
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是该市实施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近三年,该市累计投入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资金1199万元,惠及困难残疾人家庭2998户。
梧州市纪委监委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了解到,老黄家获得的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虽然通过了验收,但老黄并不满意,“我是肢体残疾人,需要的是为楼梯安装扶手、栏杆,却给我送来电磁炉、电饭煲!”
还有这等事情?带着疑问,纪检监察干部决定一探究竟。大家在屋里屋外、楼上楼下看了个遍,确实没有发现任何施工改动的痕迹。
此时,市纪委监委也收到上级有关部门转来的信访件,反映苍梧县残联在推进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中“项目改造不符合残疾人家庭实际需求”等问题。
如何从小处着眼、从实处入手,推动有关部门把“民生项目”打造成“民心工程”?市纪委监委迅速启动室组联动机制,进行深入调查。
“施工队负责人把验收材料送来我就签字了,没有到过现场……”面对调查人员的询问,苍梧县残联专门负责项目改造工作的干部说。当相关干部把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方案锁进抽屉后,日常监管责任也“锁进了抽屉”。
随后,调查人员找到该县残联原主席余某了解情况,余某分辩道:“我都向上级汇报不下十次了。”调查发现,余某所谓的“汇报”,实际上是向上级反映班子不团结等问题,而对班子成员反映项目验收等关键环节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他却不闻不问。
经查,苍梧县残联在推进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施工监督、验收等关键环节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问题。该县残联原负责人及有关干部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作风飘浮,导致一些不符合残疾人家庭实际需求的项目通过验收,相关责任人员因此受到处理。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分别向市残联、苍梧县残联发出监察建议书,推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督促推动下,各县残联采取由残疾人自行聘请施工人员实施改造、县残联验收合格后再把项目款直接打入施工人员银行账户的方式,满足残疾人家庭需求,让关爱残疾人的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同时,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派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通过列席当地残联党组会、检查进度台账、组成专项督查组进村入户等方式,对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干部作风等跟进监督,压实职能部门责任,切实保障改造项目落实落细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