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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产、供、销“一条龙”式制售假品牌卫衣 销售额达78万

2月28日检察官在法院参加远程视频庭审

2月28日检察官在法院参加远程视频庭审

正义网淄博2月28日电(记者郭树合通讯员王芳)当前,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物流服务日益便捷,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购物便利。但与此同时,一些心存侥幸的不法分子也瞅准“商机”,将制假、售假阵地纷纷转向网络,甚至发展出了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链。

2022年1月17日,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对假冒某知名品牌、销售金额达78万余元的李正等三名被告人,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向该区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2月,淄博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理于力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2018年8月至10月,他向被告人李正采购了78万余元的某知名品牌卫衣并进行销售,因被消费者投诉所售卫衣系假货,致使其公司遭受重大损失。

经过摸排,公安机关在深圳将李正和其岳父、被告人刘来福抓获归案,同时在江西省吉安市抓获了另一被告人周梅。

2017年前后,李正发现了新商机:设计新颖、时尚休闲的运动服饰越来越受追捧,特别是一些国外品牌鞋服在网络购物平台销售火爆。秉持“什么流行就卖什么”的经商原则,李正在自己的淘宝店做起了销售品牌鞋服的生意。

而在临淄经营淘宝店的于力,因为一次网上交易成为了李正的客户。2018年5月,于力从李正淘宝店购进了一批名牌拖鞋,并很快售卖一空。

2018年8月,听说于力想购买一批正品某品牌卫衣,李正表示有这方面的货源。出于之前合作建立起的信任,于力毫不犹豫陆续分三次订购了总价78万余元的卫衣,并按照李正的要求将货款汇到了几个不同的账户。

但在销售了一段时间后,于力开始不断接到顾客投诉,说售卖的卫衣不是正品。于力赶紧上网查询,发现这些卫衣确实存在问题,于力怀疑是真假混杂的山寨货。

一头雾水的于力找到李正求证,并要求其出具正品进货证明。李正开始云山雾罩,一会儿说卫衣是洪都拉斯代工厂生产的,一会说是外贸尾单、拼货来的,既不承认卖给于力的是假货,也不提供相关证明。

任谁也没想到,李正所谓的正品卫衣,竟出自他老家江西吉安的一家小制衣厂。

2018年6月,李正在未经品牌权利人许可或授权的情况下,找到经营制衣厂的老板周梅,并达成了由周梅工厂为其生产假冒品牌卫衣的协议。

根据李正带来的卫衣样品型号、尺码、颜色等,李梅迅速采购面料、购买设备,很快投入了生产。在深圳遥控指挥的李正则负责将卫衣的主标、尺码标、水洗标等陆续运至工厂。

为了能尽快出货,李正还特意安排岳父刘来福常驻制衣厂,负责做好成衣的现场验收、包装清点、仓储发货等工作。期间,刘来福又找来了自己的妹妹和李正的母亲等人帮忙。

由此,李正和李梅、刘来福等人彼此配合默契、分工细化明确、环环相扣关联,呈现出产、供、销“一条龙”的链条式制假售假犯罪模式。截至案发,李梅共完成李正订单5件次,总计加工价值89.2万元的假冒品牌卫衣17625件。

案发后,在公安机关抓捕前,临淄区检察院将提前介入的时间节点进一步前移,承办检察官就案件管辖、行为定性、证据合法性与公安人员交流沟通,共同研讨侦查取证方向。

因该案中某品牌服饰所有者为美国公司,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则为北京公司,检察官指导公安机关向品牌服饰代理商逐一取证,及时获取相关公证文件、权属声明、第三方授权函等文件,进一步证实了李正等人的行为侵犯了我国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针对本案多人参与、分工负责的犯罪事实,检察官严格审查每名制假售假参与者的参与程度与情节轻重,充分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鉴于被告人李正拒不认罪,对销售金额、主观明知等多有辩解,检察官全面审查微信聊天记录,审核资金往来,结合证人证言、书证等客观性证据,进一步完善了证据体系。被告人刘来福和周梅先后认罪认罚。

根据三名被告人的不同认罪态度,检察官分别提出了不同的量刑建议并提起公诉。现该区法院已开庭审理,近期将作出判决。

(以上涉案人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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