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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深化以案促改 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要扛牢政治责任,对照案件暴露出的问题,逐一检视剖析,把问题整改抓实抓细……”日前,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收到一份监察建议书。

不久前,荔城区纪委监委查处了一起民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在对违纪人员作出纪律处分后,区纪委监委深刻剖析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向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以案为戒,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这是莆田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深化以案促改,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莆田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严肃查办案件的同时,深入开展“以案释纪、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建”警示教育工作,注重运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压实“两个责任”,堵塞监管漏洞,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这一堂警示教育课也让我们引以为戒、保持清醒。”一堂警示教育课后,城厢区霞林街道干部李强深有感触地说。

用好“活教材”,常打“清醒剂”,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城厢区霞林街道组织11个村(社区)100余名党员干部,运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从纪法层面剖析案发原因,深刻汲取教训,用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人、挽救人、感化人。城厢区纪委监委还组织拍摄制作了警示教育片《迷失的初心》,在全区各镇(街道)开展警示教育。仙游县纪委监委结合每个案件的查办对象职务、身份及所处岗位的不同,有针对性地组织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党员干部开展专项警示教育,同时还编印《巡察警示材料汇编》,分发给党员干部。

聚焦问题、发现问题是“把脉问诊”,整改问题、解决问题是“对症治疗”,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是“巩固疗效”。莆田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以案肃纪形成震慑的同时,注重案后整改,健全制度机制、净化政治生态。

“现在村里大小村务都公开,每笔账都写得一清二楚,村里的工作透明了,我们也放心了。”日前,在涵江区萩芦镇利东村,村民老詹对前来入户走访的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干部满意地说道。

涵江区纪委监委在办理案件时发现,利东村2018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中存在财政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村级党员干部廉政建设薄弱等问题,于2021年5月24日向萩芦镇党委、政府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将存在的问题通报至相关单位,强化警示教育,督促举一反三抓自查整改。

萩芦镇党委、政府及时成立整改小组,通过现场核查、督导等方式,对辖区内涉及财政资金使用重点岗位进行全面排查,并抓好集中整改、业务培训、建章立制等工作,全力开展好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定下发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全面推行定制目标、综合考评、公开考评办法、公开考评结果的“一定一评两公开”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转。

秀屿区纪委监委针对群众反映助审机构评选入库有失公平公正等问题,向区财政局发出监察建议书,开出健全监管制度、完善助审机构入库机制、强化警示教育等整改“良方”。区财政局立即针对问题着手整改,不仅对违规助审机构予以除名处理,同时组织其余17家助审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对类似或倾向性问题,进行立查立改、即知即改。

“下一步,我们将注重深挖细查案件背后的‘症结’,持续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注重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着力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莆田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莆田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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