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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

正义网北京2月24日电(见习记者王冬)2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深化司法民主建设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发布会上,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向大家介绍了《意见》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

据介绍,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按照“应听证尽听证”要求,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听证工作,增强司法民主透明。高景峰向记者透露了一组数据: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就10.5万件案件组织召开了听证会、邀请听证员42.1万人次参加,是2020年全年听证案件数的3.5倍、听证员参与人次的4.5倍,平均每次听证会邀请的听证员已经达到4位。

但是在各地听证工作深入推进的同时,一些地方也出现了听证员邀请难、来源单一、听证能力不足、作用发挥有限等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检察听证工作,最高检研究制定了《意见》,主要规定了设立听证员库的检察院及其管理部门、听证员库成员入库出库、听证员选取和履职评价保障等。

据高景峰介绍,市级以上检察院和有条件的基层检察院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听证员库。检察院组织听证会,一般应当从听证员库中选取听证员。但是根据案件情况,如果听证员库中没有合适人选的,经检察长批准后,可以邀请库外人员担任听证员。对听证员库成员入库,《意见》规定了主动邀请、单位推荐、公开征集等三种方式。如果出现刑事处罚、开除公职、弄虚作假等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情形时,要取消成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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