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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困境儿童提供更多生存选择

正义网讯(记者史隽通讯员俞晶冰)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检察院检察官金洁芸刚到单位,就给区民政局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救助中心”)打去电话,询问小海(化名)的生活补贴是否可以发放了。得到肯定答复后,金洁芸松了口气,“小海每月能拿到2000余元,生活终于有了着落。”

2022年1月,救助中心在排摸中发现了生活困难的散居孤儿小海,想帮其申请基本生活补贴,但由于小海母亲相关信息的缺失,导致无法申请。为此,他们于1月11日找到临平区检察院求助。

金洁芸一接到消息便马上核实情况。原来,小海的父母并非合法夫妻,小海出生后,双方都不愿意抚养,甚至还企图卖掉小海。之后,小海的父母双双被法院以拐卖儿童罪(未遂)判刑,目前均在服刑。父母的监护侵害行为,导致3岁的小海成了“事实孤儿”。

金洁云不敢有丝毫耽搁,她了解到,申请“事实孤儿”基本生活补贴需要服刑父母双方的法律文书,而小海的申请资料里还缺一份浙江省缙云县法院对小海母亲作出的刑事判决书。而小海母亲的案件已被法院归档,若想调取这份加盖公章的判决书,要经过诸多申请、审批环节。“考虑到春节假期临近和疫情对寄递行业的影响,如果按照传统途径函调,需要耗费一段时日。”

但是,小海的父母将在今年10月刑满释放,按规定补贴最多发放至刑满释放后3个月,因此,早申请早救助。金洁芸马上联系了缙云县法院和检察院。

在与缙云县检察院检察官的探讨中,金洁芸突然想到判决书虽已归档,但法院会将判决书通过浙里政法一体化办案应用推送给承办检察官。果不其然,1月12日,缙云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在系统里找到判决书,金洁芸迅速把判决书传给了救助中心。

虽然已完成了救助中心的“委托”,但在金洁芸心里,此事并未画上句号。小海今后由谁抚养?监护责任如何落实?是否需要变更监护权?这些问题一直萦绕在她的心头。

1月26日下午,凛冽寒风裹挟着细密雨水。即便早有心理准备,来到小海家中时,金洁芸还是忍不住酸了鼻子——屋内简陋昏暗,3岁男孩与奶奶相依为命,本该是最调皮的年纪,却还不怎么会说话。小海的奶奶操着一口方言,沟通十分不畅。好心的隔壁邻居向检察官介绍起小海家的处境。

一旁的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小海的奶奶没有收入来源,并不是最合适的监护人选。考虑到小海父母即将出狱,金洁芸打算在跟进补助款项办理进度的同时,与小海父母好好谈一谈,督促他们切实履行起监护和抚养义务,并联合民政部门和属地镇街,共同为小海的未来制定方案。

“人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但我们全社会都有责任为困境儿童提供更多的生存选择。”金洁芸说,“像小海这样的困境儿童,我们在结案后还会持续跟踪关注。救助的过程,也是我们不断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协作,完善合作机制的过程。争取把救助落实得更全面、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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