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把听证会开到库区,帮我解决住房安置问题,我再也不用住临时板房了,住楼房的好日子在等着我嘞。”近日,湖南省宜章县检察院检察官杨元军对已化解的行政争议案件开展“回头访”时,申请人谭兴业喜笑颜开地说。
莽山水库工程是国家重点水利水电项目,根据建设规划,谭兴业家庭属于移民安置户。依据库区移民“建房安置方式”意愿抽样调查结果,县政府决定以大多数移民选择的“政府统建、自补差价”方式集中安置移民住房。县政府与谭兴业就搬迁及安置补偿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2018年11月,县政府向谭兴业送达了责令限期搬迁及安置补偿决定书,责令谭兴业于2018年11月30日前搬迁,腾空库区内房屋。
谭兴业认为县政府作出的搬迁安置补偿决定严重违法,未按照其选择的“分散自主建房”方式进行安置,且确定的房屋及其他财产的补偿数额缺乏事实依据,补偿、安置费偏低,严重减损了其权益,导致其原有生活水平降低,遂向郴州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县政府作出的行政决定。2019年5月13日,郴州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县政府作出的行政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驳回了谭兴业的诉讼请求。谭兴业不服一审判决,向湖南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9月10日,湖南省高级法院驳回谭兴业上诉,维持原判。
“我不同意集中安置,我就是要分散自主安置建房,要一块宅基地。”谭兴业仍然不服,一直未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
2021年3月,谭兴业向湖南省检察院申请监督。湖南省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认为,该案中存在的行政争议有实质性化解的可能,遂将该线索交给宜章县检察院办理。“我们要努力让行政相对人既解开‘法结’又解开‘心结’,做到案结事了政和。”宜章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杨元军在立案初查时就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啃下这块“硬骨头”。
“该案的焦点在于谭兴业提出的自主安置建房是否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库区的现实条件能否满足谭兴业的需求。”办案检察官仔细阅卷、调查核实、总结争议焦点,希望能促成谭兴业与相关职能部门达成一致意见。检察官多次到谭兴业家中,倾听他的诉求,耐心地答疑解惑,疏导其消极情绪,并掌握了谭兴业一家住房、经济来源等情况。交谈中,检察官发现谭兴业对安置补偿金额已基本认可,但对“政府统建、自补差价”的集中安置方式存在疑虑。于是,办案检察官走访了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政府补偿可以在合法的前提下考虑谭兴业的合理需求,这样既有原则有依据又不耽误莽山水库工程的建设进度。
“我们要通过公开听证化解争议,让更多的移民了解政策,让大家心平气和地解决搬迁及安置补偿问题。”了解到莽山水库工程涉及近300户移民,部分移民对拆迁政策存在质疑,其中5户移民对县政府提起了行政诉讼后,为让听证会发挥定分止争的最大效能,宜章县检察院把这次公开听证会开到了莽山库区。听证会邀请了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天塘镇政府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和申请人谭兴业参加,部分拆迁安置移民参加了旁听。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条款及争议焦点等向参会人员作了分析,并对该案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听证过程中,谭兴业说出了住房安置的顾虑,县移民局、天塘镇政府等行政部门介绍了移民安置政策。
经过前期调解以及听证会上的面对面沟通,县政府同意在库区移民集中安置区附近为谭兴业划定一块住宅地,由其自主安置建房。终于,谭兴业心悦诚服地签订了移民搬迁分散安置补偿协议。
“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但化解了谭兴业与县政府的行政争议,也帮助部分尚未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移民找到了通过法律手段实现自身合理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渠道。为莽山水库工程的顺利施工提供法律保障,这是我们检察机关应尽之力。”宜章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松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