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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化解争议 坚持"小案"不"小办" 补偿问题解决了

“非常感谢检察官,解决了困扰我多年的房屋征收补偿问题!”近日,申请人王某和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激动地向湖北省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官道谢。

2019年1月,武汉市政府印发《2019年度全市“三旧”(棚户区)改造及房屋征收计划的通知》,将涉案项目纳入了武汉市2019年度“三旧”改造范围。该房屋征收项目经调查结果公示、征求意见、召开论证会、实地勘察、走访群众等法定程序后,武汉市青山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附《征补方案》),并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王某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因其对征收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认为青山区政府作出的征收决定符合公共利益,征收程序合法,所附的《征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生效后,王某以审判人员违法为由向武汉铁路运输分院申请监督。该院办案检察官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发现,该案不存在审判活动违法情形,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决定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判决并无不当。同时,办案检察官认为,王某的实质诉求是对《征补方案》中房屋补偿价格不满,认为低于市场价格,该诉求有一定合理性。为避免程序空转,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武汉铁路运输分院决定对该案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办案检察官通过调阅法院卷宗,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分析争议事实脉络,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抓住问题关键对申请人进行法律、政策宣讲和心理疏导,引导其依法维权。武汉铁路运输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贾秀芳通过检察长接待日与王某两次“面对面”耐心沟通,引导王某正确认识有关征收补偿政策制定目的和执行标准,提出合理补偿条件,为该案矛盾化解打下基础。

与此同时,贾秀芳还带领办案检察官先后走访了青山区政府、城区改造更新局、街道办等各相关单位,全面了解了青山区房屋征收各阶段工作。针对征收安置补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该院及时提出建议,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在化解争议过程中,我们坚持做到‘小案’不‘小办’。”贾秀芳介绍说,针对征收补偿标准,该院在王某、征收部门之间搭建起沟通桥梁,逐渐缓和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同时,该院还邀请人民监督员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全程参与争议化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自愿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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