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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完成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精简优化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通知,公布我省精简优化后调整保留的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目录。这标志着我省全面完成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精简优化。

省级议事协调机构在统筹协调重大部署、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处置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协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逐渐暴露出数量相对较多、设置不够规范、职能交叉重叠、功能发挥欠佳等问题。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和省委编委先后多次对省级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

此次精简优化工作自2021年12月中旬部署启动,今年2月中旬全面完成。在省委、省委编委领导下,省委编办按照“严格对标中央设置省级议事协调机构,不提高机构及领导规格;阶段性工作已经完成,或者可由职能部门承担工作任务的,原则上予以撤销;工作职责相互交叉涵盖、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予以合并”的标准,牵头组织实施。

省委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有的部门存在一种惯性思维,认为只有设立领导小组、指挥部才能推动工作、才能体现重视程度,导致各类议事协调机构数量多、会议多、检查多、材料多、牵扯精力多。精简优化议事协调机构,既能充分发挥其在统筹协调重大任务中的积极作用,又能促进各部门更好地聚焦主责主业,真正做到优化协同高效。

据统计,目前,我省省级议事协调机构数量较2020年底精简了50%以上。省级议事协调机构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运行更加高效,受到省直机关单位的普遍好评。市县两级的议事协调机构精简优化工作也将逐步铺开。

下一步,我省还将对《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使之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巩固此次精简优化成果。(全媒体记者王为薇通讯员郭永祥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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