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1日,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接临沂市疾控中心协查函,函告呼和浩特市确诊病例的1名密切接触者刘某曾到达莒南。收到协查函后,莒南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方案要求,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现将该密切接触者在莒南县的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2月18日10:00刘某、张某某、颜某驾车(鄂A•*****)到达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黄海六路与坪南路交会处停车场,与贾某见面,停留约两个小时。12:30到过坪上镇黄海三路长青全羊汤馆就餐,坐在大厅门口处。午餐后13:00刘某等3人前往日照华菱汽车服务站,刘某未下车,张某某、颜某2人下车与该服务站刘某某等3人见面。15:00刘某等3人前往临港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中心大楼16楼绿源物流有限公司。17:40,3人自绿源物流有限公司驾车离开莒南县。
请以上时段与地点可能与密切接触者同时空有交集的市民,做好个人防护,禁止外出,立即报告所属村居、镇街,或电话报告县疾控中心,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临沂市莒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电话:0539-7212330。(总台记者张明庞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