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外重组是企业通过与债权人、投资人的自行谈判与协商,对企业进行债务调整与资产重构,具有程序灵活便捷的优势,是企业进入重整程序之前的自救方式,有利于提高重整效率,实现企业资产的优化配置,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为进一步保障全体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利益,经十堰紫气凌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气凌辰公司)书面申请,十堰中院破产审判合议庭充分讨论和研判后,在其全程参与指导下,十堰首例庭外重组案件——紫气凌辰公司庭外重组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年1月19日顺利召开。此次会议由临时管理人与债务人共同召集,紫气凌辰公司代表、职工代表及20余位债权人参加了会议。
紫气凌辰公司开发的“天津印象”项目因资产被保全、资金链断裂等原因,于2021年8月份停工,导致项目1号楼、2号楼主体完工,但后续工程无法持续,不能按期向业主交付;项目3号楼无法开工建设。紫气凌辰公司在陷入经营、债务困境,生存风险日渐加剧的情况下,与债权人本着“开发主体不变、项目施工不停、公平清偿债权”原则友好磋商,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启动庭外重组程序,共同拟定重组方案,并于2021年12月22日向十堰中院提交书面《庭外重组指导申请书》,请求十堰中院对本次庭外重组事宜予以专业指导和支持。
庭外重组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任湖北瑞通天元(十堰)律师事务所、湖北瑞元清算事务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临时管理人》、《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继续债务人营业》等议案。
此次庭外重组活动为债权人、债务人自行协商集中清偿债务的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预重整审理规范》执行。目前,项目已经复工续建,农民工工资已逐步落实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