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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拟对开办企业印章刻制给予补助

本报2月19日讯(记者陈晓洁)为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海口市市场监管局近日起草了《海口市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政府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并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开办企业可在企业设立时,享受首套免费刻制印章服务。每套(4枚)印章补助资金200元,补助资金包含印章及配套印章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服务及备品备件发生的全部费用。

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补助实行每季度结算。在每季度结束后的10日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系统导出的上季度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清单报市公安局核对,核对无误后送达印章刻制单位确认,确认无误后将拟获得补助的印章刻制单位名单和补贴金额在本部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首套免费刻制印章

是指每户新开办企业可免费刻制本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人名章各1枚,合计4枚,使用回墨硬质环保材质。

首套免费刻制印章政府补助对象

登记注册地在本市的新开办企业,企业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上述企业所属分支机构。

印章刻制单位申报参与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政府补助项目条件

▶取得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住所地为海口的营业执照;

▶已在海口市公安机关办理备案;

▶在本市有固定经营场所;

▶在本市范围内近三年内信用状况良好,经营活动中无出现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未收到刻章行业主管部门违法违规通报或行政处罚;

▶经营状况正常,不能为停业或者结业状态;

▶自愿配合政府部门提供服务并签订合作协议,服从有关2小时快捷送达、数据报送、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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