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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强化督查整改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韦镇长,这块被拆除违建的耕地为何没有复耕到位?”南宁市纪委监委督查组在督查兴宁区三塘镇耕地保护整改情况时询问道。

“这块耕地上的违建被发现及时,拆除较为顺利,当事人也比较配合。但因这块土地砂石较多,复耕存在一定难度。”三塘镇耕地保护分管负责人略带愁容地回答。

为切实有效推进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南宁市纪委监委强化监督职责,采用“室组”联合监督模式,组成专项督查组,采取实地走访、查访、暗访的方式,深入各县(区)一线进行监督检查。根据专项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各县(区)开展耕地保护整改工作,并建议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加强对各县(区)开展耕地保护整改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切实担负起相应职责职能。同时,该市纪委监委把问题整改情况列入每月初监督检查重点清单,由派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紧盯行业主管单位(部门)的主管责任,压紧压实各责任单位(部门)主体责任。

经督查组持续跟踪督促和积极协调,耕地保护整改工作取得很大成效。2022年1月,三塘镇被督查地块完成整改,达到复耕标准。

“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落实好耕地保护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三塘镇耕地保护分管负责人表示。

2021年以来,南宁市纪委监委派出督查组到各部门各县(区)开展监督检查20余次,发现问题22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坚持疏堵结合,按照‘早发现、早遏制、严查处’的要求,在预防上下功夫,立足执法关口前移,将乱占耕地违法建设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控制在基层、解决在事前,降低事后查处的难度和成本。”南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立足职能职责提升监督质效,将持续到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开展跟踪及不定期督查,督促相关部门和各县(区)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耕地保护建设硬措施,严格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用途管制,达到建设1亿亩高标准农田的要求。

南宁市纪委监委将加强对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督查力度,加强“三农”领域作风建设,以铁的纪律为奋力开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新局面保驾护航。持续围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民生保障、政务服务等领域,发现和纠治不作为、乱作为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南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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