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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修法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原标题:上海修法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上海规定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美服务

18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条例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法与未成年人进行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交易行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未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记者吴振东、郭敬丹)

上海修法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责任编辑:刘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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